海安集团(00123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海安集团海安集团(SZ:001233)2025-12-08 11:31

制度内容 - 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管理[2] - 公司与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3] 责任划分 - 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是主要责任人[6] - 审计监察部是日常监督机构[6] 违规处理 - 关联方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担责,董事及高管失职或协助侵占资金将受处分[9] 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