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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山重工(0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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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6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 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 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 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从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 ...
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6 13:06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明 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长领导下 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 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本制度是董事会考核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 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人员;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 ...
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26 13:06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六条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 可以 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 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规范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 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细 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 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具体网址 ...
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8-26 13:06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二零二五年八月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六)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应保证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 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七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八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 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媒体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 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
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对外担保管理规定
2025-08-26 13:06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规定 二○二五年八月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定 第五条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如每年发生数量众多、需要经常订 立担保协议而难以就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可以对资产 负债率为70%以上以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 个月的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 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提 供的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除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 必 ...
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6 13:06
人员任职与任期 - 兼任特定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 经理权限 - 经理一年内购买或出售资产处置金额累计在200万元以内[11] - 经理单笔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且与生产经营等相关合同有审批权[11] - 经理在规定额度内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下资金支出有审批权[11] 会议安排 - 经理办公会例会每月一次,10日召开(遇周日顺延)[18] - 公司每月8日(遇周日顺延一日)召开运营协调例会[21] 财务预算与考核 - 经理会同财务总监每年一月提年度财务预算计划[32] - 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及经营层实行年度或任期经营目标考核[40] - 考核主要指标包括年销售总额、年利润总额等[40] 奖励与限制 - 奖励包括实物、股权和其他奖励[1] - 经理和高管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利益冲突业务[1] - 经理和高管不得利用职权行贿、受贿或取得非法收入[1] - 经理和高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1] - 经理和高管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他人[1] - 经理和高管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为股东或个人提供担保[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3] 时间信息 -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4]
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26 13:06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拓 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 ...
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6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在 ...
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6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 司的管理控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 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 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100%的公司; (二)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50%,或者持股比 例未超过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 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 ...
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6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 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以及其他国 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 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