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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泰机电(0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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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泰机电注册资本变更至6586.68万元,拟修订《公司章程》
新浪财经· 2025-09-25 11:52
公司治理变更 - 公司于9月25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公司近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日为8月22日 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120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17.19元/股[1] - 实际收到激励对象缴纳资金总额2062.8万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20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1942.8万元[1] 股本结构变化 - 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后 公司总股本由6466.68万股增加至6586.68万股 增幅为120万股[1] - 注册资本由6466.68万元相应变更为6586.68万元 增加120万元[1] 公司章程修订 - 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2]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 调整股东权利及股东会董事会职权[2] - 统一将"股东大会"表述修改为"股东会" 完善内部审计相关规定[2] - 修订事项需以特别决议方式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最终版本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为准[2]
和泰机电(001225)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9-25 10:45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5年8月22日以17.19元/股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120万股限制性股票[2] - 截至2025年8月25日收到激励对象缴纳资金2062.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2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942.8万元[3] - 2025年9月10日,12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3] - 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466.68万股变为6586.68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由6466.68万元变为6586.68万元[4]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并修订《公司章程》[5] - 《公司章程》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章节,调整股东权利等内容[5] - 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7] - 董事会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850.00万股[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586.6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票买卖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13]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1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章程,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董高人员致损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对审计委员会致损可请求董事会起诉[15]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起诉,或情况紧急,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起诉[15]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致损,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子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起诉或自行起诉[15] - 投资者保护机构持有公司股份,在特定情形下为公司利益诉讼不受持股比例和期限限制[15] 担保与审议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特殊审议[18] -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8] 会议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比约42.86%[27]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28] - 定期董事会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5日以前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豁免提前通知义务[28]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决议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8] 其他 - 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有关情况[26]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的2年内仍然有效[26] - 公司设1名总经理,1 - 3名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2]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3]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3]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3]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3]
和泰机电(001225)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9-25 10:45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0月13日15:00[2] - 网络投票时间为10月13日9:15 - 15:0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30日[3]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工业园区青六北路1590 - 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4] 审议事项 - 审议总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5]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子议案数为9个[5] 投票规则 - 提案1.00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8:00 - 11:30、13:00 - 16:30[9] - 登记地点为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工业园区青六北路1590 - 55号[9] 投票代码及简称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1225,投票简称为和泰投票[15] 会务联系 - 会务联系人方青女士,联系电话0571 - 22913450,邮箱hota@hota.com.cn[11] 委托表决 - 委托代表出席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20] 同意议案 - 同意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20] - 同意《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 - 同意《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多项议案[20]
和泰机电(001225)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25 10:45
会议安排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9日送达全体监事[2] - 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召开[3] 会议结果 - 以3票同意通过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5] - 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7]
和泰机电(001225)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25 10:45
会议安排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9日送达全体董事[2] - 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7位董事全部出席[3] -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1] 议案表决 - 以7票同意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等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5] - 逐项审议通过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议案,部分子议案需提交审议[6][11] - 以7票同意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1]
和泰机电:9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5 10:38
公司治理动态 - 和泰机电第二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 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1] - 会议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并计划办理工商变更登记[1] 资本市场表现 - A股总市值突破116万亿元 该数据发布于"9·24"一周年之际[1] - 中国资本市场正经历四大变革 被描述为重塑新生态的关键力量[1]
和泰机电(0012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董事离职 - 董事辞任公司收到报告日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未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日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日生效[6] 离职移交与义务 - 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并签《离职移交表》[10] - 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2年内有效[12]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13] 违规追责 - 发现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5] - 离职人员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和泰机电(001225)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对外担保审核制度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多层审核,财务部初审及日常管理,董秘办合规复核及组织审批[3] 股东会审批情形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5]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批[5] - 一年内向他人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并三分之二表决通过[5][7] - 对股东等关联方担保须股东会审批[6]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6] 审批表决要求 - 股东会审批对外担保须过半数表决通过[7] - 董事会审批其他担保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且不少于半数[7] 被担保人申请要求 - 被担保人申请担保应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9][10]
和泰机电(00122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4] - 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等[8] - 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9] 项目论证与资金使用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5] - 节余资金低于10%按程序使用,超10%需股东会审议[17]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董事会审议等并6个月内实施[18]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得质押[20]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不得高风险投资[20]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等项目,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计划[23] 用途变更与计划调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等,部分情况除外[27] - 项目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并披露[31] 审核与检查 - 有募集资金使用,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32] - 鉴证结论不佳,董事会应分析整改并年报披露[32]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31] - 保荐机构等至少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募集资金[34] - 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等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4] 责任与制度 - 董事等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36] - 违规责任人给予处分,致损失承担法律责任[36]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9][40]
和泰机电(001225)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互动易平台制度 - 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4] - 发布信息和回复要真实准确完整,不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 回复不得用误导性语言,保证公平性[4][7] -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信息,谨慎判断保密义务[7] 责任分工与生效 - 董秘办负责发布和回复,董秘审核,重要敏感回复报董事长审批[10] - 各部门及子公司配合,可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1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