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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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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六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2024-11-26 09:58
证券代码: 001205 债券代码:127099 证券简称: 盛航股份 债券简称: 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六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 托管理协议》")《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 关规定,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 司")编制。中金公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 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 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金公 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l 中金公司作为南京盛航海运股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11-25 08:54
股票代码: 001205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营市永莘路 68 号 通讯地址: 东营市永莘路 68 号 一致行动人: 李桃元 住所: 南京市白下区****** 通讯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 股份变动性质: 持股比例增加(协议受让)、表决权增加(表决权委托)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上市公司: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盛航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 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权益变动前交易双方无关联关系,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未正式生效。本次权益变动尚需 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份转 让的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 份登记过户等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八、信息披露义 ...
盛航股份: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4-11-25 08:5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声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 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财务顾问") 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 本财务顾问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财务顾问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已 作出声明,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 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 实的;所有文件和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桃元)
2024-11-22 10:47
公司基本信息 - 上市公司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盛航股份,代码001205[66] - 截至2024年11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183,016,618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2,561,960股[11] 股东权益变动 - 截至2024年11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桃元持有公司股份49,245,300股,占总股本26.91%,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27.29%[11][19][23][66] - 2021年相关事项致李桃元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24%[16][29] - 李桃元拟分两期转让21,544,818股股份给万达控股集团[11][16][24] - 第一期转让12,311,325股,占总股本6.73%,占剔除后总股本6.82%,转让价款25,201.28万元[11][16][25] - 第二期转让9,233,493股,最终为2024年12月31日转让方持股数的25%,总对价不超5亿元[16][26] - 第一期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且第二笔股份受让款支付完毕,李桃元将剩余36,933,975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等委托给万达控股集团4年[11][16][28] - 权益变动后,李桃元持股36,933,975股,占总股本20.18%,占剔除后总股本20.47%,有表决权股份为0[30][66] 交易价格与付款安排 - 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20.47元/股,转让总交易金额为25201.28万元[36] - 第一期首笔股份转让对价12600万元,扣除750万元保证金后11850万元10个工作日内支付[36] - 第一期第二笔股份转让对价12601.28万元,扣除750万元保证金后11851.28万元15个工作日内支付[36] - 第二期首笔股份转让对价为合计金额50%,扣除750万元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36] - 第二期第二笔股份转让对价为合计金额50%,扣除750万元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付款期满未支付有30日宽限期[36] 协议相关规定 - 表决权委托期间,转让方质押股份总数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 - 表决权委托期间,转让方未偿还负债累计不得超过1亿元[36] - 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8名,受让方可推荐半数以上董事候选人及财务总监候选人[37] - 第一期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并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30日内,双方调整公司治理结构[37] 过渡期安排 - 过渡期双方协助公司信息披露,推进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38] - 过渡期转让方保持公司关键核心员工稳定,促生产经营正常进行[38] - 过渡期未经受让方同意,转让方不得使公司进行多项重大事项[38] - 过渡期内转让方原则上不再投票同意上市公司进行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特殊情况除外[39] - 过渡期内转让方不得损害受让方等利益,不得占用或转移上市公司资金等资源[39] 其他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深交所合规确认及办理股份登记过户等手续[14][43] -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李桃元,变动后将变更为万达控股集团和尚吉永[50] - 截至报告签署日,李桃元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股份为14,500,000股,占比29.44%[55]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未来12个月暂无增持或处置股份计划[66] - 此前6个月未在二级市场买卖该公司股票[66]
盛航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22 10:4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001205 |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167 | | --- | --- | | 债券代码:127099 |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 年 11 月 22 日,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公司"或"盛航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与万达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控股集团")签署《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李桃元关 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李桃元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两期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1,544,818 股(第 二期标的股份转让的最终股份数量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李桃元持有的上市 公司总股份数的 25%)。 其中,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为李桃元向万达控股集团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 12,311,325 股(占上市公 ...
盛航股份:关于盛航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的公告
2024-11-22 09:09
| 证券代码:001205 |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166 | | --- | --- | | 债券代码:127099 |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航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额的10%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74,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航转债",债券代码"12709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3、未转股情况:截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尚有 4,626,074 张"盛航转 债"尚未转股,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62.51%。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 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2344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7,400,00 ...
盛航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达到1%的公告
2024-11-20 08:37
| 证券代码:001205 |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165 | | --- | --- | | 债券代码:127099 |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达到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盛航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从而致使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达到 1%。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 营。 自 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权益分派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盛航 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从而致使 ...
盛航股份: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
2024-11-14 09:41
| 证券代码:001205 |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164 | | --- | --- | | 债券代码:127099 |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比例 变动达到10%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上表中发行总量均为初始发行总量 740 万张。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及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 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2344 号)同意注册,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7,4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 为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000.00 万元。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74,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11-13 10:35
公司决策 - 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四次专门会议[1] - 同意向控股子公司盛航浩源担保交易,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1][2] 担保情况 - 以所持盛航浩源股权比例为限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未同等担保或反担保[1] - 盛航浩源经营和财务好、偿债能力具备,担保风险可控[1]
盛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3 10:35
| 证券代码:001205 |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 公告编号:2024-16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99 |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 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因临时增 加提案,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通过现场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了本次 会议的补充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临时提案会议通知期限,并均已知悉 临时提案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内容。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桃元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实 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 2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监事 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