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桃元)
盛航股份盛航股份(SZ:001205)2024-11-22 10:47

公司基本信息 - 上市公司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盛航股份,代码001205[66] - 截至2024年11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183,016,618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2,561,960股[11] 股东权益变动 - 截至2024年11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桃元持有公司股份49,245,300股,占总股本26.91%,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27.29%[11][19][23][66] - 2021年相关事项致李桃元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24%[16][29] - 李桃元拟分两期转让21,544,818股股份给万达控股集团[11][16][24] - 第一期转让12,311,325股,占总股本6.73%,占剔除后总股本6.82%,转让价款25,201.28万元[11][16][25] - 第二期转让9,233,493股,最终为2024年12月31日转让方持股数的25%,总对价不超5亿元[16][26] - 第一期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且第二笔股份受让款支付完毕,李桃元将剩余36,933,975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等委托给万达控股集团4年[11][16][28] - 权益变动后,李桃元持股36,933,975股,占总股本20.18%,占剔除后总股本20.47%,有表决权股份为0[30][66] 交易价格与付款安排 - 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20.47元/股,转让总交易金额为25201.28万元[36] - 第一期首笔股份转让对价12600万元,扣除750万元保证金后11850万元10个工作日内支付[36] - 第一期第二笔股份转让对价12601.28万元,扣除750万元保证金后11851.28万元15个工作日内支付[36] - 第二期首笔股份转让对价为合计金额50%,扣除750万元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36] - 第二期第二笔股份转让对价为合计金额50%,扣除750万元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付款期满未支付有30日宽限期[36] 协议相关规定 - 表决权委托期间,转让方质押股份总数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 - 表决权委托期间,转让方未偿还负债累计不得超过1亿元[36] - 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8名,受让方可推荐半数以上董事候选人及财务总监候选人[37] - 第一期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并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30日内,双方调整公司治理结构[37] 过渡期安排 - 过渡期双方协助公司信息披露,推进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38] - 过渡期转让方保持公司关键核心员工稳定,促生产经营正常进行[38] - 过渡期未经受让方同意,转让方不得使公司进行多项重大事项[38] - 过渡期内转让方原则上不再投票同意上市公司进行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特殊情况除外[39] - 过渡期内转让方不得损害受让方等利益,不得占用或转移上市公司资金等资源[39] 其他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深交所合规确认及办理股份登记过户等手续[14][43] -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李桃元,变动后将变更为万达控股集团和尚吉永[50] - 截至报告签署日,李桃元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股份为14,500,000股,占比29.44%[55]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未来12个月暂无增持或处置股份计划[66] - 此前6个月未在二级市场买卖该公司股票[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