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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00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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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5 10:39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2024]第【050】号 致: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 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音通信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为: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复 印件均为真实有效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向本所律师出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居 民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证照及文件均为真实有效的。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 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 股 ...
天音控股: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3-20 07:47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07),现发布本次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0829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公告编号:2024-008 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 ...
天音控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7 08:15
会议安排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不限时[2][3] - 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2][3][7]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4] 决策规则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3][4] - 行使部分职权经会议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4] 其他要求 - 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会议记录保存十年[4]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承担费用[5] - 年度述职报告含会议工作情况[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由其解释修订[7]
天音控股:《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07 08:15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需经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督机 制,明确公司监事会的性质、职责,保证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是监督、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及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执行情况的常设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由3人组成,包括2 名非职工监事及1名职工代表监事。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为监事会召集人, 可以设副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并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董事、总 ...
天音控股: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7 08:13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 /短信等方式发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本次修订有利于完善公司监 督机制,保证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本次修订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2024-005 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1 2024 年 ...
天音控股:《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
2024-03-07 08:13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的 产生,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天 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在董事会中的任期一致,任期内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 五条规定补足委 ...
天音控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7 08:1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提名与解职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 任职期限与补选 - 连续任职不超6年[10] - 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1]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10年[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9]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4]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履职保障 - 公司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1] - 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2] - 会议资料保存10年[22] 津贴与制度生效 - 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大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3] - 制度2024年7月1日生效[25]
天音控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07 08:13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需经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1.1 为维护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1.2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及股东的具有约束力的 文件。 1.3 董事会应严格遵守本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 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 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 1.4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不 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年度股东大会可以讨论《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事项。 1.6 股东大会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可以亲 ...
天音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07 08:13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需经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规 范、高效、平衡运作,科学决策,确保董事会有效行使职权,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天音通信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天音通信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订,并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董事会应将 付诸实施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向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通报。 独立董事的职权、工作条件、取得经济补偿等内容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制订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全体董事和董事会具有约束力的文 件。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不得干涉董事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五条 董事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确定。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
天音控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
2024-03-07 08:13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 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