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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申新材(00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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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申新材(00078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26 08:31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5]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6]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8]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8] - 设立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9] 会议与活动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分红等说明会[10]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 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座谈沟通[13] - 活动结束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活动记录表[18] 信息处理 - 处理互动易平台信息并谨慎答复[12] - 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4] 档案与投诉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9] - 自接到投诉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25] - 无法立即处理的投诉60日内办结并告知结果[26] - 投诉办理延期不超30日[26] - 投诉处理工作台账及资料保存不少于2年[27] 责任与制度 - 董事会秘书组织和协调工作[16] - 董事长为投诉处理第一责任人,董秘为直接责任人[25]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21] - 网站公示投诉渠道和处理流程,确保热线有人值守[25]
恒申新材(0007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26 08: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延期取消规定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应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5] 会议形式与表决 - 股东会现场召开,提供网络等方式表决,明确表决时间,网络投票有时间限制[17][18] 表决权限制 - 股东超规定比例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投票权征集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2] 表决结果与记录 - 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3][25]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2个月内实施,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决议[26] 决议争议处理 - 有争议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判决后公司披露并配合执行[27] 授权与披露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授权应合规,董事会决策应披露[29] 信息披露与规则解释 - 公告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规则由董事会解释[31] 规则生效与适用 - 规则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通过生效,未尽事宜以法规和章程为准[31]
恒申新材(00078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26 08:31
经理层构成与任期 - 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7] - 经理层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9] 任职限制 -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多项限制条件,如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得担任[8] 总经理职责与机构 -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多项职权[11] - 公司设置总经理办公室作为总经理处理日常事务的常设机构[14] 总经理办公会议 - 例会每月召开,由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必要时通知其他相关人员[19][20] - 主要研究解决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多项问题[16] - 由总经理主持,无法出席时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召集主持[18] - 决定后需提请董事会审议的由总经理提交,职权内事项落实[22] - 有重大分歧时,总经理报告董事长并决定是否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18] - 决定事项以纪要或决议形式作出并由具体负责人或部门实施[18] 总经理报告制度 - 每季度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20] - 按要求随时报告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重大问题事发当日向董事长报告[20] - 报告可采用口头或书面方式[20] 工作细则 - “以上”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22]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经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2]
恒申新材(00078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9-26 08:3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5]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及材料提前三天送达,紧急情况不受限[6] - 会议可多种方式召开,表决一人一票[6] - 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6][7] 事项决策 - 关联交易等需会议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6]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特别职权前部分需过半数同意[7] 其他规定 - 会议制作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7]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人员支持并承担费用[8] -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8]
恒申新材(00078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9-26 08:3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工作制度[5] 人员构成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 产生机制 - 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规则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
恒申新材(00078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26 08:31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人[8] 决策权限 - 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以下且占净资产0.5%以下关联交易[11] - 董事会决策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超300万且占净资产超0.5%关联交易[12] - 股东会审议与关联方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超5%关联交易[12] 审议流程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和通过[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表决[22] - 部分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19] 监督管理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关联交易决策程序[23] - 部分关联交易满足条件可免审议,但特定情形仍需履行义务[24]
恒申新材(00078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26 08:31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5] 报告义务触发条件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比超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标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比超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担保除外)需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2]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报告[12] 重大事项范围 - 包括发行融资、股东持股变化等15种情形[16] 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特定时点及进展向董事长报告并告知董秘[18] - 董秘分析判断上报信息,需披露督促履行程序公开披露[19] - 董秘组织沟通或澄清投资者关注非强制披露信息[19] - 董秘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信息[20] 信息管理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及知情人员披露前控制范围,不得内幕交易[19] 责任追究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公司受罚或损失追究责任[22] - 不履行情形包括不报、未及时报等5种[23] 时间定义 - “第一时间”指知悉重大事项起2个小时内,“及时”指2个交易日内[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5]
恒申新材(00078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26 08:31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6]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不可担任[6] 董事会秘书管理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7]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8] 职责与履职保障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11] - 履职受阻可直接向深交所报告[14]
恒申新材(00078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09-26 08:3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规范行为[5] - 涉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 申请需提交文件资料到董事会秘书办公室[8] - 信息应登记保存不少于十年[9] - 违规处理或未及时披露追究责任[12]
恒申新材(00078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26 08:31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 设4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会计专业人士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全职经验[7]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10]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亲属不得担任[12]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亲属不得担任[12]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时实行累积投票制[15]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请撤换[17] - 辞职致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改选前履职,2个月内补选[18]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0]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费用公司承担[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采纳[23]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23] - 审计委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23] - 审计委特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4] - 审计委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4] 其他规定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建议[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政策提建议[31] - 应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保障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0]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31]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会前3日提供资料[31]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