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申新材(00078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工作制度[5] 人员构成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 产生机制 - 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规则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工作制度[5] 人员构成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 产生机制 - 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规则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