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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2 11:48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等工作三年以上[4]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员不得担任[5]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0]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0] - 出现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0]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聘任方式 -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7]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其他 - 聘任时应签订保密协议[11]
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2 11:48
交易目的与范围 - 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规避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4] - 套期保值业务涵盖现货库存、购销合同等[5] 交易规则 - 只与有资格银行类金融机构交易[6] - 以自身或控股子公司名义设账户,用自有资金按额度交易[7] - 特定情况需股东会审议[8] - 可对未来12个月交易范围等预计审议,期限不超12个月,金额不超额度[9]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计划制订、操作及管理[12]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审查交易业务情况[12]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审核合规性并披露信息[12] 保密与结算 - 参与人员需履行信息保密义务[16] - 财务部按约定与金融机构结算[17] 异常处理 - 产品价格波动时,财务部分析上报信息[17] - 交易重大异常,财务部提交报告和方案并向董事会报告[17] 核算与披露 - 按会计准则核算交易业务[19] - 按规定披露交易业务信息,定期报告披露投资信息[21] - 套期保值可披露效果,特定亏损情况及时披露[22] - 套期保值亏损需重新评估并披露变动[23] 档案管理 - 财务部保管交易业务及原始档案[23]
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2 11:48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一日内报告[6]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一日内报告[7]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一日内报告[7]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一日内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9]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披露[9]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应及时报告[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无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应及时报告[11]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2] 股东相关报告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重大信息并配合披露义务[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减持公司股票,应在股份变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15] 异常情况处理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当日向董事会报告并核查原因,公司向控股股东等问询[13] - 广告传媒传闻影响股价,董事会秘书及时了解情况,公司向控股股东等问询[13]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送达文件[18]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当日预报重大信息[19] - 信息报告义务人按规定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19]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0]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指定专人整理保管上报的重大信息[21] 责任人规定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的第一责任人[25] 报告要求与处罚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事件发生或知悉当日内报告重大信息[26][27]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秘书办公室[28] -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其他报告人负有监督义务[30]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含不报告、未及时报告等情形[30][31]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将给予批评、警告等处分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等规定办理[3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3]
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2 11:48
对外投资审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9] - 未达规定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或总经理审批[9] 对外投资相关规定 - 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可对未来12个月内投资范围等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0] - 除委托理财外的其他对外投资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10] - 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涉及公司重大利益,可提交董事会集体决策[10] 对外投资审批程序 - 包括调研形成可行性报告、审核、提交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等[13]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投资项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投资项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4] 财务核算与子公司定义 - 公司财务部对对外投资活动完整记录和核算,被投资公司定期报送会计资料[19] - 子公司指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等三类公司[2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21]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1]
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2 11:48
证券投资审批 - 连续十二个月内投资总额占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6] - 占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需股东会审议的,投资前披露并提交审议[6] 投资额度与账户 - 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金额不超额度[7] - 只能在以公司名义开设且已报备的账户进行[9] 账户管理与报备 - 方案通过后、披露前向深交所报备账户信息[10] - 开户、转户、销户需董事长批准,子公司二日内向母公司报备[10] 监督与报告 - 财务部、董秘办每季度或不定期汇报投资情况[12] - 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全面审计并报告[14] - 独立董事可检查,必要时提议专项审计[15] 信息披露 - 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情况[17]
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2 11:48
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下设工作小组,组长为公司总经理[4] 提名委员会 - 成员三名,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18]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18]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三名非高管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31] - 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提前十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三名,两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召集人,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6]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等,下设工作小组提供资料[44][50]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表决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3] 其他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48]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56]
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2 11:4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设正副董事长各1名[2]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5][6]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10]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2] 会议出席与委托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6]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8] 会议决策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暂缓表决[29]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5] - 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5]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26] 其他事项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5] - 与会董事应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不签字又无说明视为同意[33]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4]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36]
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2 11:48
信息披露制度依据与主体 - 制度制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多类主体[4] 信息披露要求与范围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3]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多种类型[10]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11] 定期报告披露规定 - 上市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等[14] - 年度、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4][15] - 定期报告编制由高级管理人员完成,经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重大信息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0]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情况应披露财务数据[17]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31] - 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定期报告等工作[2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27] 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中外文本歧义时以中文为准[8]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豁免或暂缓披露[8] - 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应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29]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1]
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2 11:48
捐赠原则 - 公司对外捐赠应遵循自愿无偿等原则[6] 捐赠财产及类型 - 可用于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8] - 对外捐赠类型有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9] 捐赠限制 - 公司不得对内部职工等捐赠[9] 审议披露标准 - 捐赠涉及资产等占比达10%-50%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超标准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模塑科技(000700)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22 11:48
公司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8,015,389元[7] - 已发行股份数为918,015,389股,均为普通A股[14] - 成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3539.37万元,向原发起人股东江阴钢厂发行2747.71万元,占比77.36%[13][14]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规定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4]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5][38]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2]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2]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34]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审议[3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审议[3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0] - 除特定情形,其余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95] - 每年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该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得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1]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5]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