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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集团(00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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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间公告丨7月7日这些公告有看头
第一财经· 2025-07-07 15:32
品大事 - 斯康达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月杰和董事朱春城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朱春城已取保候审 该事项与2023年9月证监会行政处罚为同一事项 韩猛将代行董事长及总经理职责 [3] - 新亚电子董事及高管计划减持不超过219万股 减持期间为2025年5月28日至8月28日 近期股票异动期间存在减持行为 与披露计划一致 [5] - 长鸿高科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现金方式收购广西长科100%股权 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股票自7月8日起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 [6] - 四维图新与北汽新能源签署合同 将为其两车型开发泊车软件产品 [7] - ST特信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7月8日停牌一天 证券简称变更为"特发信息" 涨跌幅限制恢复至10% [8] - ST舜天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尚需交易所审核 [9] - 峰岹科技H股发行价确定为每股120.5港元 预计7月9日在港交所上市 [11] - 上海洗霸拟参与竞拍有研稀土硫化锂业务相关资产 [12] - 星源材质向港交所递交H股主板上市申请 [13] - 中核科技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14] - 杭叉集团子公司杭叉智能拟增资扩股收购国自机器人99.23%股份 交易金额2.89亿元 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降至44.28% [15] - 天赐材料拟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 推进全球化战略 [16][17] 观业绩 - 工业富联上半年净利润预增36.84%-39.12%至119.58-121.58亿元 二季度净利润预增47.72%-52.11%至67.27-69.27亿元 AI服务器营收同比增长超60% 800G交换机营收达2024全年3倍 [18] - 华友钴业上半年净利润预增55.62%-67.59%至26-28亿元 受益于钴价回升及降本增效 [19] - 国力股份上半年营收预增61.75%-73.73%至5.4-5.8亿元 净利润预增130.91%-158.08%至3400-3800万元 [20] - 邦基科技上半年净利润预增166.77%-200.91%至6250-7050万元 因直销渠道养殖公司存栏量增加带动销量 [21] - 金岭矿业上半年净利润预增66.48%-111.54%至1.33-1.69亿元 因铁精粉销量增加及成本下降 [22][23] - 川金诺上半年净利润预增152.25%-182.28%至1.68-1.88亿元 [24] - 利尔化学上半年净利润预增185.24%-196%至2.65-2.75亿元 因产品量价齐升 [25] - 金固股份上半年净利润预增44.06%-116.08%至3000-4500万元 [26] - 瑞芯微上半年营收预增64%至20.45亿元 净利润预增185%-195%至5.2-5.4亿元 AIoT产品线高速增长 [27] - 三木集团上半年预亏1-1.2亿元 因房地产销售不及预期及贸易业务量下降 [28] - 深南电A上半年预亏2100-2700万元 上年同期亏损3785.11万元 [30] - 英联股份上半年净利润预增360.57%-460.7%至2300-2800万元 快消品金属包装业务改善 [31] - 东安动力上半年预计扭亏为盈 净利润352-528万元 AT变速器订单增加 [32] 生猪销售 - 正虹科技6月销售生猪2.65万头 同比增长245.91% 1-6月累计销售6.3万头 同比增长70.98% [33] - 温氏股份6月销售生猪300.73万头 同比增长28.93% 毛猪销售均价14.39元/公斤 同比下降20.50% [34] - 巨星农牧6月销售生猪41.99万头 收入7.42亿元 [35] - 大北农6月销售生猪66.61万头 1-6月累计383.47万头 销售收入10.78亿元 [37] - 牧原股份6月销售商品猪701.9万头 同比增长58.35% 上半年累计销售3839.4万头 能繁母猪存栏343.1万头 [38] - 天域生物6月销售生猪3.18万头 同比增长61.57% [39] - 新希望6月销售生猪133万头 同比增长3.38% 商品猪销售均价14.18元/公斤 同比下降21.53% [40] 签大单 - 华电科工签订印尼努萨拉亚项目合同 总金额25.16亿元 预计2027年7月前具备输煤条件 另签署30.51亿元运维框架协议 [41] - 航天工程预中标陕煤集团榆林化学项目 投标报价23.92亿元 项目涉及560万吨/年煤制甲醇及下游深加工 [43] 增减持 - 康惠制药股东赛乐仙拟减持不超3%股份 [44] - 中孚实业股东怡诚创投拟减持不超1%股份 [45] - 宝通科技控股股东包志方拟减持不超2%股份 董事唐宇拟减持不超0.36%股份 [46] - 通宇通讯实控人时桂清拟减持不超3%股份 [47][49] - 汇隆新材股东汇隆合伙拟减持不超3%股份 [48] - 澳华内镜股东君联欣康和高燊拟合计减持不超1.92%股份 [50] - 西山科技控股股东拟增持500-1000万元 [51] 做回购 - 富士莱拟2000-4000万元回购股份 价格不超40元/股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52]
三木集团: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之星· 2025-07-07 12:13
业绩预告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10,000万元至12,00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740.27万元,同比下降1450.86%至1721.03% [1] - 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亏损7,700万元至9,5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32.25万元,同比下降1681.38%至2097.80% [1] - 基本每股收益预计亏损0.2148元/股至0.2578元/股,上年同期盈利0.0159元/股 [1] 业绩变动原因 - 房地产市场环境影响导致房地产项目整体销售不及预期 [1] - 国内外贸易环境影响导致贸易业务量同比明显下降 [1]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 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为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 - 公司已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无分歧 [1] 其他相关说明 - 公司预约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 [2]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
三木集团: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7 12:13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日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7日召开,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 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三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三年(2025年7月7日至2028年7月6日) -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江洪(独立董事),委员:卢少辉(独立董事)、蔡钦铭(董事) -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徐青(独立董事),委员:卢少辉(独立董事)、林怡峰(董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卢少辉(独立董事),委员:江洪(独立董事)、徐青(独立董事) - 表决结果:全票通过(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董事长及高管任命 - 选举林昱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2025年7月7日至2028年7月6日) [1] - 聘任林昱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1] - 聘任蔡钦铭为副总裁,林廷香为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吴森阳为董事会秘书,任期均为三年 [1] - 聘任江信建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1] - 所有任命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高管背景 - 林昱:1981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23年12月25日曾受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5][6] - 蔡钦铭:1974年1月出生,硕士,持有公司股票5,000股,现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裁 [6][7] - 林廷香:1972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2023年12月25日曾受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7][8] - 吴森阳:1987年出生,硕士,已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9] - 江信建:1967年5月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已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9][10] 临时股东会安排 - 计划于2025年7月23日以现场+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等事项 [2][3]
三木集团: 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7 12:13
薪酬方案适用对象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薪酬方案适用对象 [1] 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 董事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1]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与董事方案相同 [1]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9.6万元/年 [1] - 津贴采用按月发放方式 [1] 非独立董事薪酬安排 - 非独立董事按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1] - 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1] - 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领取薪酬 [1]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2] -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行业工资水平、任职资历及公司盈利状况确定 [2] -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绩效确定 [2] 决策程序 - 薪酬议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1] -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后直接提交股东会表决 [1]
三木集团: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7 12:13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新一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包括董事长林昱 非独立董事林怡峰 蔡钦铭 翁齐财以及独立董事徐青 卢少辉 江洪 任期三年[1] - 董事会结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徐青任主任委员 成员包括卢少辉和林怡峰[2] - 薪酬委员会由卢少辉任主任委员 成员包括江洪和徐青[2] - 战略委员会由江洪任主任委员 成员包括卢少辉和蔡钦铭[2]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 与董事会任期一致[2]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 聘任林昱为公司总裁 蔡钦铭为副总裁 林廷香为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吴森阳为董事会秘书 任期三年[2] - 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任职条件 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财务负责人聘任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 证券事务代表聘任 - 聘任江信建为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4] -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91-38170632 传真0591-38171138 邮箱zqsw@san-mu.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4层[4] 董事离任情况 - 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李俊和独立董事王颖彬因任期届满离任 不再担任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 王颖彬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4] - 截至公告披露日 离任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未履行承诺事项 离任后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法规[4]
三木集团: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7 12:13
股东持股结构 - 三联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4,086,401股 占公司总股本18.06%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1] - 国资营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874,200股 占公司总股本3.41% [1] - 三联投资系国资营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两者为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9,960,601股 [1] 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国资营运公司将其持有的三联投资全部股份167,820,000股进行质押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 [2] - 质押标的为企业三联投资 质权人为福州产投实业有限公司 [1][2] - 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6月19日 质押到期日为2028年6月18日 [2] 质押后股权状态 - 本次质押前已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 质押后已质押股份数量达167,820,000股 [2] - 质押股份占出质股权标的企业总股本比例100% 未质押股份比例为0% [2] - 质押股份无限售和冻结情况 未质押股份也无限制情况 [2] 质押影响说明 - 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 -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 [2]
三木集团: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07 12: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FUJIAN SANMU GROUP CO LTD [2] - 公司注册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开发区君竹路162号 邮政编码350015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551.957万元 [3]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于1996年1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股份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65,519,570股 全部为普通股 无其他种类股 [6] - 公司发起人为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认购股份数为18,000,000股 [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0,000股 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1.00元 [6]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土地整治服务 土地使用权租赁 房地产评估经纪咨询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建筑材料销售 家用电器制造销售 金属材料制造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 针纺织品销售 金银制品销售 服装制造 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 石油制品销售 [5] - 许可项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和房地产开发经营 [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获得股利分配 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建议质询 转让赠与质押股份 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财务报告 公司终止时参加剩余财产分配 对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时要求公司收购股份 [12] - 股东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章程 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 不得抽回股本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15]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更换董事决定报酬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审议批准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修改章程 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审议担保事项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总资产30%事项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17] - 须经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1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设董事长一名 副董事长一名 [46]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46]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拟订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方案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决定聘任解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根据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制订章程修改方案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听取总经理工作汇报并检查工作 [46]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 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不得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不得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 不得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具有上述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53] - 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4] 股份回购规定 - 公司可因减少注册资本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7] - 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转换可转换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收购股份的 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属于减少注册资本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属于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或股东异议要求收购股份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属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转换可转换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 或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9]
三木集团(000632) -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07 12: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8]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1]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12] 自行召集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13]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8]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8]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9]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8]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7]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3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8]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0]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33] 会议记录负责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出席或列席会议的相关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34] 决议类型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 特别决议事项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42] - 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2]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4] 普通决议事项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普通决议通过[43] 决议效力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38] - 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6]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46][48]
三木集团(000632) -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07 12:01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 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7月7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1]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9] - 七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6]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需全体董事认可[19] 董事会会议举行条件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独立董事管理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22] 董事委托出席规定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24] 董事会会议表决 - 除全体同意外,不得就未通知提案表决[26] - 董事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三种,未选或多选、中途离开视为弃权[27] - 特定情形董事应回避,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8] - 利润分配先出审计草案,作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对其他事项决议[28] - 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28][29]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和财务资助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0]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内容含届次、时间等[30] - 与会董事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不签不说明视为同意[31]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1] 决议落实与检查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后续会议通报执行情况[31] 会议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2]
三木集团(000632) -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07 12: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1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551.957万元[10] - 公司发起人为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局,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65519570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时间和数量限制[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上市交易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转让股份有规定[2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特定股票买卖收益规定[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5]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需股东会审议[4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提前20日公告[48][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79]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9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0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6] - 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49][150]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有相关程序规定[158][16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