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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环保(00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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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环保(000544) - 关于参加河南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5-05-19 07:45
活动安排 - 公司定于2025年5月22日15:25 - 16:55参加河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1] - 活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参与交流[1] 出席人员 - 出席人员有董事、总经理谭云飞等,特殊情况可能调整[1]
【看见郑州】中原环保:滴滴污水在这里神奇“重生”
郑州日报· 2025-05-13 01:15
污水处理技术创新 - 公司采用"再生水+"和"污水+光伏"模式推动绿色发展[1] - 污水处理流程包括粗格栅、细格栅、生物反应池、二沉池、活性焦吸附池等多环节科学处理[3] - 活性焦吸附技术使再生水能见度达5米以上,水质接近矿泉水标准[5] - 研发第四代二沉池光伏刷池机器人解决藻类清理难题[5] - 污泥热解气化技术实现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6] - 污泥好氧发酵废气处理技术使挥发性有机物去除率达90%以上[6] 绿色能源应用 - 利用再生水温差(夏季26℃/冬季15℃)为375万平方米建筑供冷供热[8] - 在郑州、洛阳、漯河等地建设运营十余座"水务+光伏"分布式电站[8] - 郑州新区和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入选全国绿色低碳标杆水厂[8] 行业活动与荣誉 - 公司成为2025年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污水处理项目赛项保障单位[9] - 马头岗水务分公司和笑天劳模创新工作室自2016年成立以来完成百余项技术创新项目[5]
中原环保(000544):污水处理业务稳步增长,提标改造持续推进
信达证券· 2025-05-04 08:16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未提及相关内容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2025年一季报显示,2024年总营业收入54.43亿元,同比减少30.33%,归母净利润10.32亿元,同比增长20%;2025年一季度总营业收入11.47亿元,同比减少25.67%,归母净利润3.59亿元,同比减少14.07% [1] - 污水处理业务稳步增长,PPP项目毛利率大幅提升;污水处理提标改造持续推进,稳妥投资多个项目为公司成长提供动能;经营性现金流显著增加,应收账款呈上升趋势 [3] - 预计公司2025 - 2027年营业收入分别为54.3亿元、57.99亿元、62.44亿元,增速分别为 - 0.2%、6.8%、7.7%;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9、13.59、15.05亿元,增速分别为15.3%、14.2%、10.8% [3][4]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业务情况 - 2024年全年处理污水9.36亿吨,累计供应再生水6284.23万立方米,污泥处理量76.8万吨,累计供热面积695万平方米,累计入网面积1305万平方米 [3] - 2024年污水处理营收25.24亿元,同比 + 20.11%,毛利率达49.62%,同比 - 1.46pct;PPP项目营收22.09亿元,同比减少54.98%,毛利率为43.14%,同比 + 24.82pct [3] 项目进展 - 2024年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及100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项目进入商业运营;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项目进入试运行;宜阳提标改造项目顺利通过土建工程竣工验收 [3] - 2024年审议通过投资6个项目,包括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 + 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项目等,为公司持续发展增强动能 [3] 现金流情况 - 2024年经营现金流净额为 - 6.09亿元,同比增加69.87%;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 - 8.71亿元,同比增加35.37%;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3.74亿元,同比增加40.16% [3] 应收账款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底,应收账款余额67.86亿元,余额呈上升趋势,公司出台《应收款项管理办法》,加大催收考核力度 [3] 重要财务指标 |指标|2023A|2024A|2025E|2026E|2027E| |----|----|----|----|----|----| |营业总收入(百万元)|7,813|5,443|5,430|5,799|6,244| |增长率YoY %|-0.5%|-30.3%|-0.2%|6.8%|7.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百万元)|860|1,032|1,190|1,359|1,505| |增长率YoY%|20.5%|20.0%|15.3%|14.2%|10.8%| |毛利率%|28.2%|44.3%|48.3%|48.9%|49.3%| |净资产收益率ROE%|11.5%|10.5%|11.1%|11.6%|11.9%| |EPS(摊薄)(元)|0.88|1.06|1.22|1.39|1.54| |市盈率P/E(倍)|9.24|7.70|6.68|5.85|5.28| |市净率P/B(倍)|1.06|0.81|0.74|0.68|0.63| [5]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资产负债表展示了2023A - 2027E各年度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项目情况 [6] - 利润表展示了2023A - 2027E各年度营业总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等项目情况 [6] - 现金流量表展示了2023A - 2027E各年度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及现金流净增加额情况 [6]
中原环保(000544) -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2025-04-27 11:38
债券发行计划 - 公司拟注册发行不超30亿元公司债券[2] - 可发不超20亿普通公司债和不超10亿可续期公司债[2] - 无异议函2025年4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2] 已完成债券发行 - 完成2025年第一期私募公司债发行[4] - 债券简称25中保01,代码134234[4] - 发行总额10亿元,票面利率2.8%[4] - 发行期限10(5 + 5)年[4] 公司信用情况 - 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4]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日报· 2025-04-26 00:07
公司财务数据 - 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7]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主要因PPP项目陆续进入运营期,建设期收入减少 [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原因包括营业收入下降及污水、污泥业务成本增加 [3] - 公司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或其他需调整的会计数据 [4] 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等7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12][13][14][15][16] - 修订《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并废止《新股申购管理办法》 [12][13][14][15][16] -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通过第一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确认其真实性 [22] 设备更新项目 - 拟实施三项污水污泥设备更新工程,总投资约3.19亿元,包括五龙口污水处理厂改造(7,029.27万元)、陈三桥污水处理厂改造(6,321.4万元)及二期工程(18,523.11万元) [27][31][35] -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申请中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 [28][31][35] - 五龙口和陈三桥项目计划2025年底完成,二期工程预计2026年6月底完工 [29][32][36] - 项目目标为节能降耗、提升处理效率及系统稳定性,同时申请国家补助以保障实施 [37] 行业政策响应 - 项目背景为响应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等政策,推动绿色低碳改造 [23] - 改造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生物曝气池系统、臭气处理装置、储能设施等设备更新 [25][30][33]
中原环保(000544)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4-25 12:50
资助对象与原则 - 对内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内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2] - 对外资助遵循平等自愿、防范风险原则[3] 资助限制 - 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对外资助[3] - 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后12个月内不得对外资助[3] 特殊资助规定 - 为持股不超50%的控股或参股公司资助,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资助[4] 审议要求 - 单笔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6]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6] - 12个月内资助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7] 审核流程 - 对外资助前财务部评估审查,审计部审核评估结果[9][10] 信息披露 - 对外资助公告包含资助事项概述、被资助对象情况等内容[13] - 披露财务资助事项利益、风险、公允性及董事会对偿债能力判断[14] - 披露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金额[14] - 已披露事项出现特定情形及时披露情况及补救措施[14] 其他规定 - 对外资助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特定流动资金操作[14] - 独立董事对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4] - 保荐机构(如适用)对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4] - 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或追加资助[15] - 违反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7] - 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19]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中原环保(000544)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4-25 12:50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决议批准,无人有权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2] - 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按持股比例,对方其他股东也按比例提供[3] 审议规则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6] 合同要求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8] 审批程序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继续担保,应作为新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1] 信息提供与披露 - 对外担保按规定向审计机构如实提供全部事项[14]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等[18] 异常处理 - 发现未经审议的异常合同,应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15] 追偿措施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等情况,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15]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15] 风险控制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况,应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和追偿[16] 责任承担 - 同一债务多担保人按份额担责,公司应拒绝超出约定份额的保证责任[17] 破产处理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且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17] 处分规定 - 董事会视情况对有过错的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21]
中原环保(000544)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025-04-25 12:50
内部控制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3] 内部控制职责分工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监督,经理层组织日常运行[5] - 董事会下审计委员会有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阅财报等职责[5] 内部控制检查 - 各单位每年定期检查职责范围内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6] 内部控制原则与目标 - 内部控制原则包括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原则[7] - 内部控制目标有建立完善内部结构、保证法规制度贯彻等八项[8] 内部控制要素与活动 - 内部控制要素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8][9] - 内部控制活动涵盖销售收款、采购付款等所有营运环节[11] 专门管理制度 - 公司应建立印章、票据、预算等专门管理制度[13] 风险分类与评估 - 风险类型包括经营、财务等风险,按影响程度分轻微等三种情况[15] - 公司将风险分为轻微、中度、严重三类,不同风险有不同处置程序[16] - 风险评估按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程序进行[16] 风险因素与应对策略 - 应关注的内部风险因素包括人员素质、管理、基础实力等因素[17] - 应关注的外部风险因素包括经济、法律、社会等因素[17] - 风险应对策略包括风险规避、降低、分担和承受[18] 控制措施 - 公司通过环境控制完善企业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21] - 业务控制要求各业务职能部门制定管理规章和控制程序[23] - 会计系统控制包括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控制[24] - 信息传递控制分为内部信息传递和对外信息披露控制[25]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市场价格定价[30] - 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门报告辅助判断,发现不公平情况应不予认可并报告监管部门[35] -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35] 对外担保 - 公司应明确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责任追究机制,执行对外担保累计计算规定[37] - 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目的是保护公司财产安全、保证经营稳定、促使担保合法,遵循相关原则控制风险[39] 资金使用与投资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内控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原则,进行专户存储管理[43] - 公司重大投资内控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47]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对外发布信息主要联系人[50]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并提请披露[50] 内部控制检查与评估 - 公司审计部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缺陷,评估执行效果和效率并提改进建议[53] - 公司制定内控自查制度和年度计划,各部门配合检查并定期自查[53] - 公司对内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每年一次定期和日常不定期检查[54] - 内控检查监督内容包括授权、配合程度、程序方法、责任划分和激励制度建立情况[54] - 发现内控缺陷及问题应及时汇报并提出改正弥补措施[54] - 内控缺陷及整改情况列为各部门绩效考核重要指标[55] - 公司内部各部门每年定期自行检查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56] - 审计部定期检查公司内控制度缺陷并评估执行效果效率[56] - 董事会根据报告评价公司内控情况形成自我评估报告[56] -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内控情况出具评价意见[56] - 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注册会计师评价意见[57] 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 - 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57]
中原环保(000544)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25-04-25 12:50
财务管理体制 - 实行“会计政策统一制定,经济业务独立核算”体制[4] 担保与收费 - 下属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5] - 供热收费按物价部门标准,污水等按协议执行[5] 财务操作流程 - 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当日编凭证、登账,月末对账[9] - 存货采购签合同审批,大宗材料招标[10] - 应付账款暂估入账次月冲回[13] 税务与预算 - 按国家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3] - 编制年度收支计划,财务部跟踪预算执行[18] - 财务人员参与税收筹划,及时足额纳税申报[20] 财务监督 - 监督目的是保证制度执行、信息准确、提高管理水平[22] - 监督对象是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及财务资料[23] - 监督方式包括内部检查和审计[24] 人员与档案管理 - 会计人员岗位变动或离职办理交接[24] - 会计档案按规定整理、保管和销毁[24]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6]
中原环保(000544) - 制度修订前后对照表
2025-04-25 12:17
财务管理 -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组织会计核算,财务对外结算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执行[2][4] - 存货采购一般须签订购货合同并实行审批制度[4] -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程序及审批权限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4] - 固定资产管理需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对差异和特殊事项履行审批手续,每年定期盘点[6] - 公司负债包括应付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及借款等[7] - 应付职工薪酬按规定核算工资及福利,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7] - 应付股利根据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核算[7] - 公司营业收入确定需符合相关规定,营业成本和费用与营业收入相配比[7] - 公司需编制年度收入、成本费用计划,财务部跟踪预算执行情况[7] - 预算需经各单位、部室(中心)负责人签字后按规定审批归档[8] - 财务部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可不定期检查并汇报[8] - 财务监督方式分为内部检查、审计等,定期检查每年一至二次对下属子公司进行[8] 财务资助 - 公司财务资助分为对内和对外,对内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50%的控股子公司[10] -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得对外提供[10] - 公司为持股比例不超50%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11]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董事会审议对外资助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1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可免适用部分规定[12] - 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或追加提供资助[12] - 被资助对象到期未清偿或出现影响清偿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制定补救及追偿措施并上报董事会[13] - 公司披露对外资助事项,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决议等文件[13] 对外担保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按持股比例进行,要求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17] - 为外部企业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有实际承担能力的反担保[1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8]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8] -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需执行本制度并及时通知公司披露信息[17] - 不得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申请担保人提供担保[19] - 担保合同至少应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等内容[20] - 经办单位应审查主合同、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拒绝不合理条款[20] - 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并授权,不得擅自签订担保合同[20] - 公司可与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签订互保协议并要求对方提供财务资料[20]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应完善法律手续并办理登记[20] - 对外担保由经办单位根据决议办理,多部门协助[21] - 经办单位负责对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评估及后续跟踪等工作[21] - 财务部协助资信调查、办理担保手续及文件归档等[21] - 法律风控部协助做好被担保单位的资信调查评估工作[2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约等情况公司需及时披露相关担保信息[23]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需披露相关担保总额及占比[23] - 公司作为担保人,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且按份额承担责任时应拒绝超出约定份额外的责任[23] -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且债权人未申报债权时公司应提请参加破产财产分配并预先行使追偿权[23] 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依据增加《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25] - 新增《内部控制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25] -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结合公司特点制定《内部控制制度》[25]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日常运行[26] -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等[26] - 各单位全面执行和落实内控制度规定,每年定期检查职责范围内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26] - 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26] - 法律风控部负责组织建立并完善公司及下属单位内控体系,牵头内控制度建设[27] - 风险应对策略包括风险规避、降低、分担和承受[27] - 审计部每年定期向董事会提交上一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总结报告[28] 关联交易与信息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须向深交所报告并及时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外,还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8] - 公司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31] - 公司应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对外发布信息主要联系人[39] 募集资金与投资 - 超过该次募集金额10%以上(含10%)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4]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使用[34] - 公司审计部跟踪监督募集资金[35] - 公司应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签订三方监管协议[36] - 公司应制定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36] - 公司应跟踪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37]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下等五项指标50%以下的投资由董事会审批[37][38] - 金额超过上述规定范围的对外投资需报股东会审议批准[38] - 公司应指定专门机构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研究评估和监督[38] 其他 - 贷款信用担保管理,下属公司对外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以决议形式批准[2] - 赞助和捐赠管理按《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2] - 供热收费价格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污水、污泥处理价格按《特许经营协议》规定执行,物价和能源价格上涨时向政府申请调价[2] - 公司应规范对外接待、网上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39] - 公司审计部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缺陷并提改进建议[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