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00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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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环保(00054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1-07 11:02
第六条 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 于规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 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 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在非交易时段,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对外发布重大信息,但应当在下一 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 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 司住所、证券交易场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五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 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 尚未披露的信息。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中 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原环保(00054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07 11:02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及《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 利。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 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 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 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应当在 2 个月内 召开临时股东会。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 ...
中原环保(00054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07 11:02
董事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和高管[2] 董事辞职 - 辞职报告送达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5] - 特定情形需补位生效,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6] 董事解除 - 股东会提案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6] 董事离职 - 两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信息[6] - 继续履行公开承诺[8] - 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每年减持不超25%[11] - 持股变动由董秘监督[12]
中原环保(00054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07 11:02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专户总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财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与预计收益[10] - 超最近募资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1] 资金使用时间限制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1]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2] 专户存储与协议 - 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财务设专用账户存放资金[5]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资金用途规定 - 募集资金应按招股书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9] - 募集资金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提供财务资助[9]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应通过专户用于主营业务活动[11]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等,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3] 超募资金使用 - 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到账超一年,不影响其他项目并履行审批披露义务[14]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至迟在同批次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计划[14] - 公司按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顺序使用超募资金[15] 资金用途变更审议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部分达股东会标准还需股东会通过[15][16]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19]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19][20]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并报告[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22]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年度实际使用与计划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3]
中原环保(00054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7 11:02
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4] - 细则按法规和章程执行,自董事会通过实施[16]
中原环保(00054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1-07 11: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规范公司选举董 事的行为,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 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三条 董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股 东会在董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 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二)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 第四条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 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 举董事的,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 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 ...
中原环保(000544)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1-07 11:0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条件应停止履职或被解除职务[10]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12]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4] - 部分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16] 独立董事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4] 独立董事报告与通报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 公司应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5] - 给予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6] 其他规定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8]
中原环保(00054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07 11:02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1] 其他报告事项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3]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需报告担保事项[7] - 公司出现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重大风险情况应比照规定处理[14] - 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4] - 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告[15] - 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应报告[15] - 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或拟发生变更应报告[15] - 公司董事长等人员提出辞职或发生变动应报告[15] - 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告[15] -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应报告[15] - 新法规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应报告[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报告[15]
中原环保(00054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07 11:02
董事会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5] - 特定提议人要求时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5] - 提议人提前10日提议案并提交召集人[8] 董事会会议要求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关联董事无表决权,无关联董事相关情况处理[1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4] - 授权董事长主持相关会议[16] - 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19] - 规则生效及冲突处理[19]
中原环保(000544) - 关于变更公司电子邮箱、公司网址的公告
2025-11-07 11: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 为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英 文名称、英文简称、电子邮箱、公司网址等信息进行变更,其中, 英文名称同步在公司章程中进行修改并履行审议程序。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 变更信息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 --- | --- | | 电子邮箱 | zyhb@cpepgc.com | zyhb@zhongyuanep.com | | 公司网址 | www.cpepgc.com | www.zhongyuanep.com | | 英文名称 | CENTRAL PLAINS | ZHONGYUAN | | | ENVIRONMENT | ENVIRONMENTAL | | | PROTECTIONCO.LTD. | PROTECTIONCO.,LTD. | | 英文简称 | CPEP | ZHONGYUAN EP |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5-65 投资者联系电话:0371-55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