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资本(00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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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30 23:38
董事会会议召开与审议情况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会议召集召开符合规定 [2] -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包括子公司签署2026年电力交易合同暨关联交易,以及修订制定共18项公司管理制度 [3][6] 关联交易:2026年电力交易合同 -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珠海华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签署《2026年电力交易合同》,由后者在2026年代理购电,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12]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交易对手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同受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公司三名董事在珠科集团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13] - 关联交易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郭瑾、谢浩、杜才贞回避表决 [3][5][13]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3] 关联方华发绿色能源基本情况 - 关联方珠海华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是珠海华发新能源投资开发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5][1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华发绿色能源总资产为212,890,747.30元,净资产为167,433,817.63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17,482,180.98元,净利润为1,489,722.96元 [16]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其总资产为218,263,888.60元,净资产为175,725,398.86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21,979,387.01元,净利润为8,291,581.23元 [16] 关联交易的定价与合同核心条款 - 交易定价基于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询价程序和多方案响应报价后选出,定价公允合理 [18] - 合同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9] - 售电方华发绿色能源需提供多项增值服务,包括免费提供10KV变压器预防性试验2套、配电系统运行维护2次、安全工器具检测2次,以及免费提供光、储、充综合能源管理建设咨询服务等 [21] - 电费结算采用混合模式,约定实际用电量的85%以平段固定价格372厘/千瓦时计算,剩余15%的用电量联动现货价格计算 [22] 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影响 - 交易旨在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用电需求,通过市场化定价获得较电网直购电更低的电能电价,从而有效实施降本控费 [24] - 公司认为该交易属正常商业行为,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转移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 [24] -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华发绿色能源及其关联方已审批通过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7,910.61万元 [24]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与优化治理结构,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修订制定了共18项管理制度 [6] - 修订范围广泛,涵盖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董监高持股变动管理、投资者关系、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等关键领域 [6][7][8][9][10][11] - 其中《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
华金资本: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30 14:16
公司公告 - 华金资本于12月30日发布公告 [2] - 公告内容涉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 [2]
华金资本(000532.SZ):子公司签署《2026年电力交易合同》
格隆汇APP· 2025-12-30 10:00
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珠海华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签订《2026年广东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零售交易合同》[1] - 合同约定由华发绿色能源于2026年为力合环保代理购电[1] - 预计全年涉及的代理购电电量电费不超过600万元[1]
华金资本:子公司签署《2026年电力交易合同》
格隆汇· 2025-12-30 09:58
公司关联交易 - 华金资本下属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珠海华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签订《2026年广东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零售交易合同》[1] - 合同约定由华发绿色能源于2026年为力合环保代理购电[1] - 预计全年涉及的代理购电电量电费不超过600万元[1]
华金资本:公司旗下所管理的基金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进行投资
证券日报网· 2025-12-30 09:47
公司业务与战略 - 公司旗下管理的基金投资方向聚焦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 [1] 投资者关系动态 - 公司于12月30日通过互动平台回应了投资者提问 [1]
华金资本(000532) - 关于子公司签署《2026年电力交易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2-30 09:31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5-049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2026 年电力交易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环保"或"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珠海华 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绿色能源"或"乙方")签订《2026 年广东电 力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零售交易合同》(以下简称"《2026 年电力交易合同》" 或"《合同》"),约定由华发绿色能源于 2026 年为力合环保代理购电,涉及华发 绿色能源代理购电的电量电费,预计全年不超过 600 万元。 2、力合环保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发科技")为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科集团") 的控股子公司;华发绿色能源为珠海华发新能源投资开发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后者为珠科集团控制下的主体。公司董事长郭瑾女士兼任珠科集团董事、总经理 ...
华金资本(000532)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30 09: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通讯召开,11名董事全出席[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子公司签署《2026年电力交易合同》暨关联交易议案,8票同意[1] - 审议通过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议案,含18项子议案[2] - 多项细则、规则、制度修订及制定议案获11票赞成,部分需股东会审议[2][3][4][5]
华金资本:子公司拟签署《2026年电力交易合同》
证券时报网· 2025-12-30 09:23
公司关联交易 - 华金资本下属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珠海华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签订《2026年电力交易合同》[1] - 合同约定由华发绿色能源于2026年为力合环保代理购电[1] - 预计全年涉及的代理购电电量电费不超过600万元[1]
华金资本(000532) - 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5-12-30 09:17
会议召开规则 - 总裁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总裁可增减次数并决定召开方式[12] - 由总裁主持,不能主持可委托成员代为主持,半数以上成员参加方能召开[9][12] 会议流程与管理 - 议题由总裁确定,会前报董事长批准,办公室负责记录纪要并报批[14][16] - 办公室每季度末向总裁汇报决定事项落实情况[16] 其他规定 - 审议重大事项,部分报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实行回避制度[9][10][18]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通过生效,受法规约束[21]
华金资本(00053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2-30 09:17
信息披露义务 - 合并或单独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等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6]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半年报和季报[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8]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需报告并公告原因等[10]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进行业绩预告[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情况需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0] - 定期报告中财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专项说明[10] 临时报告披露 - 公司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项应披露临时报告[10]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2] -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时应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17] - 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披露[17] 披露流程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应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形成后两个工作日内形成公告文稿并披露[33]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1]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至少一家报刊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17]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1]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多环节审核,最后由董事长签发并披露[31] - 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责任人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敦促临时报告披露[32] - 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分管领导和总裁审核签字,董秘合规审查,有权签发人签发[34] - 公司应在规定时限内将公告文稿及相关材料报送深交所[35] 其他规定 - 公司可按规定及制度对特定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38] - 公司及人员在信息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或操纵价格[38] - 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平原则,不得差别对待[38] - 公司接受特定活动时只能交流已公开和非重大非公开信息[39] - 公司可向负有保密义务的机构或个人提供非公开重大信息,需签保密协议[40] - 公司披露的公告文稿及备查文件存档期限为10年[43] - 公司依据本制度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45]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12月29日施行[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