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0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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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2024-03-08 08:58
会议审议 -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1]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后法定代表人可为董事长或总经理[2] 董事会权限 - 交易权限涉及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主营业务收入等占比及金额标准[2] - 重大投资项目标准涉及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占比及金额标准[3] 独立董事任职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 - 高金额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独立董事认可或发表意见[6]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6] - 部分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要求延期召开或讨论[7] 资料保存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保存10年[7] 制度修订 - 修订11项公司制度,含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8] 后续安排 - 以上事项须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7] - 相关变更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7]
吉林化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08 08:5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并任召集人[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持工作[6] 会议规则 - 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发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全体同意可随时开会[11]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委员一票表决权[11]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多样[12] 薪酬事宜 - 可就董事和高管薪酬向董事会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披露[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条例实施 - 工作条例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4]
吉林化纤:关联交易制度
2024-03-08 08:58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吉林化纤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 事情,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即按照实质高于形式原则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1 (三)提供担保; (四)租入或租出资产; (五)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六)赠与或受赠资产; (七)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八)签订许可协议;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一)销售产品、商品; (十二)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三)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四)关联双方共同 ...
吉林化纤: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3-08 08:5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8]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2]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9] 资料保存与费用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6]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8] 津贴与制度相关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0] - 制度自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0]
吉林化纤: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3-08 08:58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4-13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八日 曲大军先生简历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 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曲大军先生(简历附后)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曲大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业务能力较强,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能严格遵 守,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曲大军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432-63503660 传真:0432-63502329 邮箱:qdj@jlhxjt.com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 216 号 特此公告! 1976 年 8 月出生,男,汉族,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处会计,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 ...
吉林化纤:承诺管理制度
2024-03-08 08:58
承诺管理 - 公司制定承诺管理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2] - 承诺事项应含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期限[5] - 承诺人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 承诺变更与履行 - 部分承诺特定情形可变更或豁免,需审议[6][7] - 控制权变更、股份过户承诺义务仍履行[7][8] 监督与披露 - 董事会关注业绩承诺,未达需审议披露[8] - 定期报告披露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9] - 违反承诺督促担责并披露情况[11]
吉林化纤: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3-08 08:56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相关人员等主体[3] 信息披露原则 - 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等[5] 暂缓披露期限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9] 信息披露文件类型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多种类型[11] 定期报告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13] 定期报告审核确认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4] - 监事会应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4] 业绩预告要求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5] 非标准审计报告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5] 股份变动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7] 信息披露时点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公司变更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0] 子公司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披露[20] 信息披露领导责任人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3] 关联人信息报送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3]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是公开信息披露主管人,负责相关制作、报送和披露手续[25]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联络人,负责相关文件和任务[25] 股东情况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董事会[2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0]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3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需报告[32]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需报告[3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需报告[32] - 交易标的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需报告[32] 重大诉讼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需报告[33] 监事会报告通知 -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相关行为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董事会[28] 信息提交要求 - 公司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事项发生当日将信息提交董事会秘书[26] 信息报告形式 - 公司信息报告可书面或口头,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要求书面时应提交[34] 信息报告责任人 - 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责任人[35] 交易进展报告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36] 定期报告编制披露 - 定期报告草案由董事会秘书等编制,经审议后成为正式稿并披露[37] 会议文件及公告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等会议文件准备及公告[38] 临时报告公告 - 临时报告经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在指定媒体公告[38] 文件保存期限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39] 信息获取方式 - 公司应保证公众通过经济便捷方式获信息,信息在规定平台发布[41] 内幕信息保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44] 违规处分赔偿 - 因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46] 制度执行修订 - 制度与相关规定冲突时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48] 制度制定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48] 制度生效施行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施行,修订时亦同[48]
吉林化纤: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3-08 08:56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审议任何人无权签署文件[4] - 可对满足条件的独立法人单位担保,决策前调查被担保人情况[6] 担保条件 - 被担保人资信资料含企业基本资料、担保申请书等[6] - 不符合规定或资料不充分不得担保[7] - 对外担保要求对方提供对应反担保[8] 审批要求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批[10]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批[10]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审批[10]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担保需审批[10] - 十二个月内担保累计超总资产30%,股东大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风险应对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启动反担保追偿并报董事会[14] - 承担担保责任需有权部门审批[14] - 履行担保义务后向被担保人追偿并报董事会[14]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履约能力采取措施控风险[14] - 同一债务多保证人拒绝承担超约定份额责任[14] - 被担保人破产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参加财产分配[14] 信息披露 - 对外担保履行披露义务,含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16]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及时披露[16] - 担保债务展期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8] 责任承担 - 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0]
吉林化纤: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08 08:56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3]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4]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4]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5] 会议举行条件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 董事出席要求 - 董事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并披露[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应三十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7] 提案审议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10]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可要求暂缓表决[24] 会议记录与纪要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包含多项内容[25] - 可视需要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26] - 与会董事需对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27] 决议执行与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2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规则相关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应与法律法规及章程原则一致[14]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14]
吉林化纤:内部审计制度
2024-03-08 08:56
审计委员会 -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1] -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8] 审计部 - 审计部为独立部门,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6]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1]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3]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4] - 应在大额非经常性资金往来等重要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1][22][23] - 应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4] - 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并拟定计划,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9] - 可对模范部门和个人向董事长提奖励建议,对违规部门和个人向董事会提处分等建议[32] 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在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15] - 各种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年[15] 内部控制 - 公司董事会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3] - 审计部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制度[20]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需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8] - 监事会应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保荐人需核查并出具意见[28]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时,董事会、监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8]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28]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包含总体情况、依据等内容[29] - 专项说明应包含事项基本情况、影响程度等内容[30]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