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0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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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十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2 09:08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4-21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宋德武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补选第十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补 选罗云烽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任职期为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
吉林化纤: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3-28 10:43
忠信勤勉 不负重托 吉林证律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吉林证律律师事务所 2024 年 3 月 28 日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新华二区 19#4-5 层 规范︱尽责︱专业︱高效 电话:0432-64890666 第 1 页 忠信勤勉 不负重托 吉林证律律师事务所 致: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证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化纤股份")的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 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
吉林化纤: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
2024-03-28 10:41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〇二四年三月 目 录 | 第一章 | 总则 | 第八章 党建工作 | | --- | --- | --- | | | |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 |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第三章 | 股份 |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 | 第一节 通知 ● |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二节 公告 |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 ● | 第一节 股东 |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 ● | ...
吉林化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8 10:41
股东出席情况 - 24位股东(代理人)代表713,348,766股,占总股份29.0113%[2] - 16位中小股东代表46,586,799股,占总数1.8946%[2] 选举结果 - 赵伟当选董事,同意712,533,446股,占99.8857%[4] - 罗云烽当选独立董事,同意548,161,167股,占76.8434%[5] - 岳福升当选监事,同意712,533,447股,占99.8857%[6] 议案表决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同意713,114,040股,占99.9671%[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同意713,114,040股,占99.967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同意710,210,138股,占99.5600%[10] 会议合法性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12]
吉林化纤:《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提示性公告
2024-03-25 07:51
股东大会时间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14:00[2] - 网络投票时间为3月28日9:15 - 15:00[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3月28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12]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3月28日9:15 - 15:00[13]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3月25日[4]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8:30 - 11:00、13:30 - 16:00[7] - 会议登记地点为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公司证券办公室[7] 会议议案 - 审议补选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等议案,各议案应选1人[5] 投票相关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6]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0420”,投票简称为“吉纤投票”[11] - 累积投票议案股东选举票数为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11]
吉林化纤: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梁奇烽)
2024-03-08 08:58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4-17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提名梁奇烽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 10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 公司第10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 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10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吉林化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08 08:58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 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不能为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本委员会成员均 须具有能够胜任本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
吉林化纤: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8 08:58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4-09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凤久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5 人,实到 5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刘凤久先生因退休原因书面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拟改选岳福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职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的《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
吉林化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08 08:58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议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1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估,并对检查、评估结果提 ...
吉林化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3-08 08:58
会议召开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专门会议[3]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全体一致同意可随时通知[2]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3] 事项审议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3] - 行使部分职权需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4] 会议保障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承担费用、保障资料信息[5] 会议记录与保密 - 制作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5] - 出席董事对所议事项保密[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