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华数科(68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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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华数科(688789)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为部分客户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5-07-14 09:46
担保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部分客户提供不超5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12个月可循环使用[1][2][5] - 担保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8] 被担保人要求 - 被担保人须信誉良好,通过第三方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有筛选标准[4] 担保责任 - 若客户不能偿还借款,公司及子公司以风险保证金承担部分责任,要求客户反担保[5] 担保影响 - 为客户担保利于解决融资需求,促进业务发展,提高货款回收效率[7] 担保数据 - 截至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82,500万元,占比净资产26.22%、总资产19.15%[9] -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16,000万元,对外担保额度66,500万元(含本次)[9] - 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担保情形[9]
宏华数科(688789) -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09:45
募集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提前终止应在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6][7]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公司应重新论证[10]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自筹资金应在6个月内实施[1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3] - 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4] 资金存放与审批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6] - 公司对募集资金支出需履行申请、审批手续,超董事会授权范围报董事会审批[11]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行为[12] 现金管理要求 - 公司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非保本型[13] 补充流动资金规定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相关要求,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4] - 公司应在到期前归还补充流动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公告[1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6]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15]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或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或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募投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无需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多项内容[19]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多项内容[20][21] 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编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3] 资金审计披露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3]
宏华数科(688789) -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09:45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董事长和董秘增强保密意识[4][5]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审批与管理 - 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需填审批表,审核登记,资料保管十年[8][9] - 内部审核经部门申请、董秘审核、董事长审批[9] 责任与生效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惩戒违规人员[11][1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5]
宏华数科(688789) -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14 09:45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9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945.1332万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2089792股,面额股每股1元[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7945.1332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4] 股份相关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21]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2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6] 决策与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5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87] 管理层设置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2]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92][9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2] - 符合条件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04]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2] - 公司合并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8] - 控股股东持股占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影响重大[130]
宏华数科(688789) -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4 09:4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6]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13]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 董事会同意提议后5日内发召开股东会通知[7][8][9] 股权登记与会议变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日公告说明[14] - 现场会议地点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否则提前2日公告说明[17] 投票相关规定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30%以上股份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1] - 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 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1]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4]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4]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5] 其他规定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份不计入总数[20]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单独计票披露[21] - 除累积投票制外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2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6] - 派现等提案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26]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7] - 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0] - 规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30] - 规则修改需股东会审议通过[30]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30]
宏华数科(688789) -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09:45
董高股份交易限制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6] - 定期报告公告前特定时间不得买卖[6] - 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7]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每年减持不超25%[8] 董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申报信息[12] 董高股份变动披露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4] - 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14] - 减持时间不超3个月[15] - 减持结果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5] - 股份被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违规处理 - 涉嫌违规交易董事会处分并报监管[17] 制度相关 - 按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17] - 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17]
宏华数科(688789) -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09:45
审计流程 - 审计部提前5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15] - 审计人员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报告[16] - 被审计对象7个工作日内交书面意见[16] - 审计部3个工作日内审核修改报告[16] - 被审计对象15日内可向审计委员会申诉[17] 审计机构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由审计委员会领导[4] - 审计范围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等相关情况[7][8] - 审计部职责包括编制计划等[10] - 审计部有权参加经营决策会议[12] 审计计划与报告 - 审计部制定年度目标等经批准后实施[15] - 审计报告以事实为依据,应说明目的等[19][22] - 审计决定应说明依据事实和法规[22] - 审计部建立审核制度,报告和决定经批准下发[23][24] 审计档案 - 审计部建立档案管理办法并执行[21] - 审计档案包括通知书、报告等资料[21] - 审计部指定专人保管档案并建制度[22] 违规处理与制度施行 - 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责令改正,严重报请处理[24] - 拒不执行审计结论责令改正,不改报请处理[2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批准后自发布日施行[26]
宏华数科(688789) -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09:45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应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4] - 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信息,但不得冲突、误导[5]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控制知情人范围[6] -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报送相关部门[6] 信息披露内容 - 公司应披露能反映业务、财务等方面重大信息,揭示风险和价值[9] - 公司应针对业绩波动等事项进行针对性信息披露[9] 披露文件及时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2]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两个月,季度报告一个月[14] 定期报告流程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负责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核、审议和披露工作[15]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特殊情况披露 - 业绩提前泄漏或因传闻致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0] 披露义务时点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项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责任人及部门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5]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26]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信息报告董事会[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披露信息[26]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履行报告义务[27] 监督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行为[28]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28] 股东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8] - 5%以上股份股东等应及时向公司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9] 关联交易 - 公司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并执行回避表决制度[30] 特定情况 - 接受委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告知委托人情况[30]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提供信息配合披露义务[30] 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上交所官网及至少一家指定报纸[30]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期为十年[30] - 涉及军工科研生产信息披露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原则[30]
宏华数科(688789) -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4 09:45
董事会组成与会议召开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4]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通知[10] 会议出席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特定缺席情况需书面说明披露[18] - 除一致同意外,不表决未通知提案[20] - 审议提案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28] - 董事特定情形应回避表决[29][30]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出[13]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不重审议[32] - 部分董事可联名提议延期或暂缓表决[33]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40]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分三种意向[26] 董事职责与要求 - 董事关注议案对财务和经营影响[23] - 审议议案关注调节利润误导情形[23]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31]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记录,可说明意见[38]
宏华数科(688789) -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7-14 09:45
公司治理制度调整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内部制度废止[2] - 拟修订《公司章程》,尚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拟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废止和制定,部分需股东会审议[5] 注册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945.1332万元,修订前后未变[9] - 已发行股份数为17,945.1332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10] 股份转让与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3]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5] - 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1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等情况,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4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5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4]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6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