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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信科技: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剑华)
2024-12-04 12:37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剑华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资格要求 - 被提名人持股不超1%,非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4] - 不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4] - 近36个月无证监会处罚、司法刑事处罚[5] - 近36个月无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6]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公司任职不超六年[6]
富信科技: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2024-12-04 12:37
信息披露规范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范工作,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 - 公司和相关义务人应披露重大事件,保证信息质量[5]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事项,筹划不确定事项可暂不披露[7][8] - 信息泄露致股价波动公司应立即披露进展[10]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按规定时间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20]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29]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特定业绩情形应进行业绩预告,业绩有变化需更正[28][31]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年报应披露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大需更正[40][32] 交易与担保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等达到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36][37] - 特定担保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可豁免规定[42][4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人交易达到一定金额需及时披露、审议并提供报告[4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重新审议披露,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汇总披露[47] 行业与研发信息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研发支出及占比等行业信息和新业务交易信息[51][52] - 采用指标披露行业信息需解释说明[53] 其他信息披露 - 公司净利润等下降或为负需披露,控股股东质押股份达比例或逾期需披露[85][99][100] - 股票异常或严重异常波动需按规定披露[92][94] - 公司未盈利需在年报披露核心竞争力和风险,发生重大风险事项需披露影响[84][87] - 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需披露进展,关注传闻并视情况核实披露[90][97] 职责与流程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各部门配合[83][87][88] - 信息报告、审核、起草、审定有流程,报告需多部门协作完成[74][76][71] - 违规处理结果需报交易所和证监局备案,失职可处分赔偿[104]
富信科技: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4-12-04 12:37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 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经营、理财,以及购买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外汇、 期货等金融产品。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的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
富信科技: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12-04 12:37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 K | | --- | | | | | | |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 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经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以粤外经贸资字[2012]613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整体变更的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佛山市 顺 德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4060675109268XW。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06 万股,于 ...
富信科技: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4-12-04 12:37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监时,股东每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总人数相等投票权[2]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董候选人[5]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董、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5] 投票权计算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以应选董监人数[8] - 多轮选举时按每轮应选人数重新计算[8] - 选独董时投票权为股份数乘以应选独董人数[8] - 选非独董或监事时投票权为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9] 投票限制 - 所投董监选票数不得超最高限额,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11] 当选条件 - 当选董监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2] 其他规定 - 当选人数不足需二轮选举或重开股东会[14] - 细则依法律和章程执行,不一致以规定为准[16]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17]
富信科技: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12-04 12:34
1 / 32 | | |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 | --- | --- | --- | | |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 | 的产生和变更办法同董事长的产生和变更。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 | | | 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 | 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 | | | 利。 | 利。 | | 4 |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 |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 | | | 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 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 | | |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 当支付相同价额。 | | 5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 | | | 面值。 | 明面值。 |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 |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 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 | | | 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 | 助,公司实施员工持 ...
富信科技: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冯海洲)
2024-12-04 12:34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6]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独立性限制 - 特定持股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4] - 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不具独立性[4] 不良记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记录[5] - 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有记录[6] 其他要求 - 需参加培训获相关证明材料[7] 声明信息 - 冯海洲于2024年11月26日作出声明[10]
富信科技: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12-04 12:3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制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并结合《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
富信科技: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4 12:34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2、表决结果: 1.01《关于提名刘富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 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富林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富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 ...
富信科技: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12-04 12:3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1 第一章 总则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董事会以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广 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 会议记录的保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