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微纳(688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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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微纳: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3068.58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5 08:51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4.4亿元,同比大幅增长91.53%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068.58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2] - 基本每股收益0.202元,较2024年同期亏损0.047元显著改善 [2] 同期对比 - 2024年同期营业收入约2.3亿元,2025年收入规模接近翻倍 [2] - 2024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713.72万元,2025年盈利超3000万元 [2] - 每股收益从亏损状态转为正收益,经营状况明显好转 [2]
和林微纳(688661)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15 08:4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 投资决策、ESG 工作的执行提供支持,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并另 设副组长一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ESG 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 ...
和林微纳(68866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15 08:4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 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子公司、分支 机构的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 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 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会同财务部、内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 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 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七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 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 异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等情形。具体情形如下: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 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条 为提 ...
和林微纳(68866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15 08:4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会议 及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
和林微纳(6886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15 08:4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 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等情形。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并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 ...
和林微纳(68866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2025-08-15 08:4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任或解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7]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5年不得参与[9]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9] 其他规定 - 文件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8]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5天通知[13]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4]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6]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严重违规,经股东会决议不得选聘[17] - 办法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
和林微纳(6886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5 08:4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下的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登记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 持股份。董事、高级管理 ...
和林微纳(68866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15 08:46
董事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的公司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 - 董事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9] 当选票数要求 - 当选董事得票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半数[14] 缺额处理方式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但超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下次股东会补选[15] - 未达三分之二,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5] - 两轮后仍未达标,两月内重开股东会选举[15][16] 多人达标情况 - 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票数排序当选[15] - 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进行第二轮选举[15] - 第二轮仍不能决定,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15]
和林微纳(688661) -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15 08:4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中文名称: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系以发起方式设立,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55985748841。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 英文名称:Suzhou UIG ...
和林微纳(68866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5 08:4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 2 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审计委员会、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1 (二)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