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旺通信(68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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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旺通信(688618) -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0:17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5月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责任认定 - 业绩预告业绩变动超20%、业绩快报数据差异超10%认定为重大差异[8][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分直接和领导责任[6] 责任承担 - 高管组织编制年报草案提请审议,董高对披露负责[4][5] 处理情形 - 情节恶劣从重,有效阻止从轻或免处理[10][11] 追究形式 - 追究内部人员责任形式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3]
三旺通信(688618) -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0:17
关联交易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人[10][11]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担保除外),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交易(担保除外),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18]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关联交易计算与表决 - 关联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金额,适用不同审议披露规定[1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0] 关联交易管理与限制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7] - 公司不得审议存在交易标的状况不清等五种情形的关联交易事项[21] 关联交易协议与定价 - 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需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审批[23]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定价原则和方法[24][25] - 关联交易无法按常规定价需披露定价原则、方法并说明公允性[26]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应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28]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关联交易概述等八项内容[32]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重要事项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30] - 日常关联交易需视情况履行批准程序和披露义务[34] 关联交易豁免与认定 - 九种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37][38] - 上交所可根据原则认定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应履行相应程序[40] 制度相关 - 制度相关条款冲突时以新颁布法律法规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为准[4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需提请股东会批准[4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4]
三旺通信(688618) -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0:17
人员职责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 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拟订年度计划等[16]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主管工作[19] - 财务总监主管财务,拟定财务制度等[20] 工作汇报 - 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年报等工作[23] - 董事会闭会时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24] - 定期向董事、审计委员会报送资产负债表等报表[25]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定期或临时主持召开办公会研究重大问题[27] - 未达董事会权限交易经办公会审议,总经理批准[27] - 指定人员提前三天征集议题报总经理审批[27] - 特定情形应召开办公会[24][29] - 办公会由专人记录,重大问题做纪要总经理签发[25] - 办公会目的包括检查工作进度、判断业务目标[30][35] 绩效薪酬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组织并制定方案[32] - 薪酬与公司和个人业绩联系并参照指标发放[32] 其他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实施,含数规则明确[34][35] - 细则修改由总经理或办公会提意见,董事会批准[3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三旺通信(688618) -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0: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63.2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18.5630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1018.563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7][14]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597.2222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6] 股东相关 - 多位发起人认购股份,如熊伟650万股占18.0695%等[15][16]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况,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9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9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按弥补亏损、提取10%法定公积金等顺序分配利润[118]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8]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应优先现金分红,最近连续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1]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31][132][134] -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140][144]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129]
三旺通信(688618) -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0:17
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8]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超过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1]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14][28] 资金使用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6]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计划使用,出现严重影响计划情形应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0]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业的公司[12] - 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资金支出须履行审批手续[14]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22]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应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9]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9] - 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20]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15]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同意意见[16] 核查与报告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8]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披露本期收益、期末投资份额等信息[28]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报告结论性意见[29] 违规处罚 - 公司董事、高管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致公司损失,将受处罚并可能被要求赔偿[29] 其他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控制企业实施适用本制度[31]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2]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规则执行并适时修改补充[3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3]
三旺通信(688618) -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5-30 10:17
制度相关 -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审议通过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议案[1] - 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1] - 制定3项制度,修订30项制度[1][2][3] 披露与审议 - 修订后部分管理制度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4] - 薪酬制度和多项修订制度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
三旺通信(688618) -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0:17
审批权限 - 成交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下委托理财业务由董事长审批[9] - 10%以上但低于50%由董事会审批[9] - 5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9] - 单笔金额不超5000万元委托理财业务授权财务总监审批[12] - 超5000万元由董事长审批[12] 业务限制 - 禁止购买中高风险等级及以上委托理财产品或银行结构性存款[13] - 中风险等级产品购买前需财务管理部门评估且由董事长审批[13] 业务实施 - 委托理财业务由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经办和日常管理[12][14] - 应选择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合格金融机构并签订合同[7] - 购买时与相关机构签署协议及销售文件明确投资金额[12] 监督管理 - 内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审计监督[18] - 财务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与监控[18] - 每月结束后10日内提交业务情况报告[19]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19]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及时履行投资理财业务信息披露义务[21] - 业务知情人员在信息公开前不得透露投资情况[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4]
三旺通信(688618) -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0:17
融资与资产交易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0] - 公司需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关联交易与担保 - 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7]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6]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32][33]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35] 会议组织与决议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6] - 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正常秩序,制止干扰等行为并报告查处[30]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的由其召集人主持[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2] 其他规定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作为提案人[4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2]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4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52] - 召开股东会时,经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会议主持人[1]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40]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52]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59]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在股东会决议通过相关选举提案之时,除非另有规定[60]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61]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决议需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轻微瑕疵除外[60]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61] - 本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时亦同[64] - 规则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按其他规定执行[64] - 公告可摘要披露但全文需在指定网站公布[64]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65]
三旺通信(688618) -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0:17
审计工作安排 - 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与多部门协商确定安排[3][5] 资格审核 - 检查拟聘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4] 信息审阅 - 审阅年报、初审报表、内审报告[6] 报告督促 - 督促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情况[6] 审议提交 - 审议审计后年报,提交董事会审核[6] 费用建议 - 讨论年度审计费用合理性并提建议[7] 股票交易限制 - 特定时间内委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
三旺通信(688618) -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0:1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高在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6] - 董高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8] - 董高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9]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12个月内及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9] - 核心技术人员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25%[9] 股票买卖限制 - 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7] - 董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7]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高任职确定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 董高转让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 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5]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董高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5] - 董高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 董高及核心技术人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5] 违规处理 - 董高及核心技术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视情节处分追责[17] - 董高违规转让,证监会责令购回并上缴差价等[19] - 董高特定违规,证监会按《证券法》处罚,严重时禁入[19] 制度相关 - 制度与法规冲突按现行规定执行[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