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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微(68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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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2-29 11:04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及自 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及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用于出售,回购价格不超过32.70元/股(含),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 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出售的股份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推 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4-017 泰 ...
泰凌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02-29 10:58
回购资金与数量 - 回购资金总额7500 - 15000万元[2][14] - 用于员工持股或激励3000 - 6000万元,对应91.74 - 183.49万股[2][11] - 用于维护权益并出售4500 - 9000万元,对应137.61 - 275.23万股[2][11] - 按上限1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458.72万股,占总股本1.91%[11] - 按下限75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229.36万股,占总股本0.96%[11] 回购期限与价格 - 员工持股或激励回购期限不超12个月,维护权益并出售不超3个月[3]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32.70元/股,不高于均价150%[3] 时间节点 - 2024年2月21日收到回购提议[5] - 2024年2月2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方案[6] 公司财务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40213.79万元,净资产232971.12万元[16] - 货币资金总额190623.29万元,资产负债率3.02%[16][17] - 按上限15000万元测算,占总资产、净资产、货币资金6.24%、6.44%、7.87%[16] 其他要点 - 董监高、实控人决议前6个月无买卖,回购期暂无增减持计划[18] - 实控人王维航提议回购,提议前6个月无买卖,回购期暂无增减持[20] - 披露回购结果后三年内完成转让或出售,未用股份注销[21]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23] - 回购存在股价超上限、资金未到位等风险[25] - 已披露2024年2月26日股东持股情况[26] - 已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7] - 推进回购计划,择机回购并披露信息[27]
泰凌微: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2-28 10:30
股权结构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持股21,488,400股,占比8.95%[1] -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持股17,861,940股,占比7.44%[1] - 上海芯狄克信息科技持股14,530,320股,占比6.05%[1] - 上海芯析企业管理持股12,885,300股,占比5.37%[1] - 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持股9,228,960股,占比3.85%[1] - 盛文军持股7,546,320股,占比3.14%[1]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四一组合持股1,951,555股,占比0.81%[4] -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82,688股,占比0.24%[4]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科创板基金持股517,620股,占比0.22%[4] 公司决策 - 公司2024年2月26日通过回购股份方案[1]
泰凌微: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2024-02-26 12:10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泰凌 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凌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泰凌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 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泰凌微电子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0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24.9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88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 用人民币14,069.6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810.35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22日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 ...
泰凌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6 12:10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4-012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2 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若伊女士 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 施地点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 不 ...
泰凌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2024-02-26 12:10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4-014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凌微")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 子公司宁波泰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泰芯微")为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上海调整为 上海、宁波。 为方便宁波泰芯微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董事会同意批准宁波泰芯微开立募 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事 宜,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相关监管协议,后续公司与宁波泰 芯微之间将通过注资、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除 此以外,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 ...
泰凌微: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核查意见
2024-02-26 12:10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泰凌 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凌微"、"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泰凌微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泰凌微电子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0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人民币24.9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88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人民币14,069.65 ...
泰凌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6 12:10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4-013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2 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维航先生召集 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及董事会秘书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宁波泰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的实 ...
泰凌微: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2-26 12:10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4-010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推动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泰凌微电子(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维航提议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 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维航先生出具的 《关于提议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函》。为践行 ...
泰凌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2-26 12:10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4-011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推动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泰凌微电子(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用于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 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 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 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