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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68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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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4-01-16 07:40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lueSword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Ltd.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 909 号海信龙奥九号 1 号楼 19 层)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O二四年一月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 | --- | --- | --- |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 | 议案一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 6 | | 议案二 | 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7 | | 议案三 |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 8 | | 议案四 |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9 | 1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 ...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披露关于收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通知的公告
2024-01-11 08:09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两个项目获批立项,分别为“面向电商的数智化物流服务技术与平台研发及示范应用”和“自主移动机器人集群系统动态调度与优化”[1] - 项目一经费预算4000万元,中央财政经费1000万元,起止时间为2023年11月 - 2026年10月[2] - 项目二经费预算2967万元,中央财政经费1167万元,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 - 2026年12月30日[3] 未来展望 - 项目获批体现公司技术创新等优势,利于提高数智物流服务能力和加强智能机器人技术研发[5] - 项目执行有周期,推进中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6]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1-09 08:07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能力, 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 设立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不受 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 ...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1-09 08:07
综合授信 -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7亿元综合授信[3] - 授信用于融资等业务,额度可循环使用[3] - 授信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效期12个月[3][6] 其他信息 - 会议于2024年1月9日召开,公告1月10日发布[3][8]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1-09 08:07
实施细则 - 适用于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变更两名及以上董监议案[3] 累积表决票数 - 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选举董监总人数之积[8] - 股东大会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人数重新计算[8] 投票规则 - 选举不同类别董监,投票权数按对应应选人数计算并投向对应候选人[8] - 所投候选董监人数超应选人数,所有选票视为弃权[10]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该项表决[10] - 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累积表决票数,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10] 当选条件 - 当选董监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未累积)的二分之一[12] 缺额处理 - 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但超法定最低和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缺额下次股东大会选举填补[12] - 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且不足法定最低或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需多轮选举,仍未达要求则两个月内再开股东大会选举缺额董事[12]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暨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1-09 08:07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3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暨 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暨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一、 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股票 335,700 股已完成归属并上市流通,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 已发生变化。 基于前述事项,公司股本总数和注册资本发生变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1-09 08:07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4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后,孙婕女士将同 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马建春女士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 6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独立董 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马建春女士的任期届满。 近日,马建春女士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 关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马建春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 ...
兰剑智能: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婕)
2024-01-09 08:07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孙婕女士为兰 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 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兰剑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兰剑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
兰剑智能: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婕)
2024-01-09 08:07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孙婕,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为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 何影响本人担任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 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 ...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09 08:07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 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1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大会性质和职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