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兰剑智能(688557)
icon
搜索文档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09 08:07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 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1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大会性质和职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 ...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2024-01-09 08:07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本着规范、透明、注重效益的原则,处理好投资 金额、投入产出、投资效益之间的关系,控制投资风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勤勉尽责。在公开 ...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1-09 08:07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9]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0]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大会决议且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0]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1] 担保执行 - 法律规定抵押、质押登记,财务部20日内办理[13] - 被担保企业债务到期前1个月,财务部发催款通知[15]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公司采取措施[16] - 财务部10个工作日内执行反担保措施[17]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偿债,公司及时披露[17]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17] 制度相关 - 制度“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0]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执行[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执行[22]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4-01-09 08:07
独立董事意见 - 独立董事认为孙婕具备任职资格和条件,无禁止任职情况[1] - 提名孙婕为候选人程序合规,董事会表决有效[1] - 同意提名孙婕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其他信息 - 独立董事为王玉燕、陶然、马建春[3] - 独立意见签署日期为2024年1月9日[3]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1-09 08:07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 ...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1-09 08:07
关联交易审批 - 总经理可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1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千分之五以下的关联交易[4] 投资项目审批 - 总经理可审核批准单项10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100 - 1000万元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报董事长核准,1000万元以上按权限提交审议[4] 资产处置审批 - 总经理可审议批准账面净值50万元以下资产处置事项,50 - 500万元处置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报董事长核准,500万元以上按权限提交审议[5] 会议安排 -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9] 合同与货款审批 - 日常经营合同交易金额10万元以下由业务中心经理审批,10 - 300万元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13] - 支付货款单笔金额5万元以上,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20] 其他审批 - 总经理可审批年度预算内所有款项及所有诉讼、仲裁及相应付款[14] - 各部门预算以内和授权范围内事项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超预算及授权范围事项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签批[13] - 公司所有关键岗位人员职务调动、解聘及新聘用员工须报总经理审批[13] - 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项目,支付投资款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并与财务负责人会签[13] 细则说明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18] - 细则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细则与国家日后颁布法律等抵触时依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18]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享有[18] 落款信息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落款时间为2024年1月9日[19]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4-01-09 08:07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公司现任监事; (五)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六)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 ...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09 08:07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5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 月 25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 909 号海信龙奥九号 1 号楼 19 层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 ...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9 08:07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1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3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 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孙东云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 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同意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宜。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 ...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1-09 08:07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一月 1 目 录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