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莱光学(688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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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莱光学: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14:19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工作,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融资金额视业务需求确定,此次申请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 情况概述 -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期限、利率等以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方式多样 [1] -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此次银行授信相关工作,授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在不同银行间调整 [1] - 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2] 其他说明 - 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是为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2] -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内向银行办理授信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12个月,本次申请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
茂莱光学: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深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14:19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在深圳设立全资子公司,以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依托自身优势打造全球领先的光学标准品品牌 [1]。 分组1:对外投资概述 - 公司深耕精密光学行业二十余载,有技术和资源优势,但大众市场知名度待提高、品牌传播渠道单一 [1] - 为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拟投资1500万元在深圳设立全资子公司“茂莱光学标准品公司” [1] - 深圳子公司将以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依托公司优势打造光学标准品品牌,提供解决方案 [1] 分组2:公司审议情况 -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深圳全资子公司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 分组3: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146,056.69万元、净资产117,173.16万元、营业收入50,282.86万元、净利润3,552.10万元 [3] - 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 分组4: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 深圳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光学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多项业务 [3] 分组5: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设立深圳子公司旨在依托公司优势打造光学标准品品牌,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3][4]
茂莱光学(688502) -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3-28 14:17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凌华、陆冬梅、王云霞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要求,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凌华、陆冬梅、王云霞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9 日 ...
茂莱光学(688502) -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陆冬梅
2025-03-28 14:17
1、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 业任职: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本人陆冬梅作为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年度任 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本人 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 况报告如下: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2、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3、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4、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 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5、本人不是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6、本人不是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
茂莱光学(688502) -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凌华、陆冬梅、邹华(离任)、范浩)
2025-03-28 14:17
公司治理 - 2024年4月22日完成董事会换届[1] - 2024年10月21日邹华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10月24日范浩当选[2] 会议情况 - 2024年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第四届召开5次[3] 未来展望 - 2025年公司将继续履行职责,促进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12]
茂莱光学(688502) -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5-03-28 14:16
股东会时间 - 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4月28日15点召开[3] - 会期半天[12] 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2025年4月28日进行[3]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5] - 互联网投票平台9:15 - 15:00[5] 议案情况 - 议案2025年3月27日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5] - 议案内容2025年3月29日披露[5][6] 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2日[9] - 登记时间2025年4月23日8:30 - 11:30、13:00 - 16:00[11] 公告时间 - 公告2025年3月29日发布[12]
茂莱光学(688502)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8 14:15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7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并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燕 女士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 ...
茂莱光学(688502)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8 14:14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2]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4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9][11][12]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4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14][16][17] -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等2项议案关联方回避,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13]
茂莱光学(688502) -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3-28 14:14
业绩总结 - 2024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5,520,981.37元[3] - 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43,785,882.90元[3] - 2024年净利润较2023年的46,723,751.80元下降[7] 利润分配 - 拟10股派2.1元,派现11,035,900.47元,占比31.07%[4] - 2024年现金分红11,035,900.47元,低于2023年[7] - 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45,355,900.47元[8] 研发投入 - 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收比例14.30%[8]
茂莱光学: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14:10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发布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和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4]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截至2025年3月27日,以52,551,907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035,900.47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07% [1][2] - 若总股本在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后续总股本变化将另行公告 [2]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3] - 列出2024年和2023年相关数据及指标,如现金分红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 [2]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 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 监事会意见 - 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 [4] - 监事会认为预案充分考虑公司情况,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发展,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