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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股份(688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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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1-13 08:48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代码:688403 公司简称:汇成股份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 11 月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汇成股份")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 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股东 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 入会场。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 ...
汇成股份(688403)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年11月10日)
2023-11-13 08:46
投资者关系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类别为特定对象调研和现场参观 [2] - 活动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地点在公司会议室(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8号) [2]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为董事会秘书奚勰和投资者关系经理齐博 [2] 稼动率情况 - 从2023年Q2开始稼动率始终维持在相对较高水平,预计Q4内公司仍将维持高稼动率 [2] 产品结构变化 - 随着高阶测试平台及COF制程产能提升,高清电视等大尺寸终端产品占比提升 [2] - 小尺寸方面OLED手机占比提升较为显著,智能穿戴等新型终端应用占比亦有较大提升 [2] OLED产品预期 - 近年来OLED手机渗透率持续提升,并在平板、笔电等更多终端拓展应用,预计明年境内厂商在产业链多个环节均有望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 [3] - 公司正积极扩充OLED产品封测产能,把握市场机遇,提升OLED产品占比 [3] 产品价格情况 - 2022年Q4行业整体景气度下滑,公司对部分品类的封测价格进行了小幅调整 [3] - 自2023年Q2起公司稼动率及订单情况相对较好,年内价格整体维持稳定 [3] - Q3、Q4内公司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增强盈利水平,毛利率季度环比持续提升 [3]
汇成股份_7-3 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3-11-10 10:34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中国合肥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区 15-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天律意 2023 第 02754 号 致: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编报规则第 12 号》《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人与本所签署的《聘请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本所接受 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汇成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专项法律 顾问,并指派本所卢贤榕律师、陈磊律师、孙静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作为经办律师。 本所已就本次发行出具了《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
汇成股份_7-2 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3-11-10 10:34
目 录 | 一、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第 1—15 | 页 | | --- | --- | | 二、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第 15—18 | 页 | | 三、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预测 ……………………………………第 18—51 | 页 | | 四、关于经营业绩…………………………………………………第 51—118 | 页 | | 五、关于应收账款与存货 ………………………………………第 118—137 | 页 | | 六、关于其他 ……………………………………………………第 137—146 | 页 | 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3〕143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 21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合肥新汇成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股份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 汇 ...
汇成股份_7-1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3-11-10 10:34
股票简称:汇成股份 股票代码:688403 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7-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印发的《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 21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按照贵所要求,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股份"、"发行人"、"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 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已就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对申请 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除特别 说明之外,与其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 类别 | 字体 | | --- | --- |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问询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宋体(不加粗) | | 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 ...
汇成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2023-11-03 09:5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 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3-1-1 | 声 明 1 | | ---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3 | |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 ...
汇成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修订稿)
2023-11-03 09:56
目 录 | 一、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第 1—15 | 页 | | --- | --- | | 二、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第 15—18 | 页 | | 三、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预测 ……………………………………第 18—51 | 页 | | 四、关于经营业绩…………………………………………………第 51—118 | 页 | | 五、关于应收账款与存货 ………………………………………第 118—137 | 页 | | 六、关于其他 ……………………………………………………第 137—146 | 页 | 第 1 页 共 146 页 7-2-1 9,600.00 万颗的生产能力;4)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包括"12 吋显示驱动芯片封 测扩能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5)公司募投项目尚未 取得环评批复。 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3〕143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
汇成股份: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3-11-03 09:56
股票简称:汇成股份 股票代码:688403 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7-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印发的《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 21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按照贵所要求,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股份"、"发行人"、"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 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已就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对申请 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除特别 说明之外,与其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 类别 | 字体 | | --- | --- |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问询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宋体(不加粗) | | 涉及对募 ...
汇成股份: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3-11-03 09:56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中国合肥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区 15-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天律意 2023 第 02754 号 致: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编报规则第 12 号》《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人与本所签署的《聘请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本所接受 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汇成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专项法律 顾问,并指派本所卢贤榕律师、陈磊律师、孙静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作为经办律师。 本所已就本次发行出具了《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 见书》")、《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 ...
汇成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03 09:54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合肥新汇成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 198 号),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 (再融资)〔2023〕21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 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根据要求将问询函回复报告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合 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 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 函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