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世生物(68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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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10-24 20:56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1] -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1] - 该议案已获监事会表决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3] 董事会委员会人员补选 - 公司补选董事胡园园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 [4] - 胡园园女士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 - 补选完成后战略与ESG委员会由房永生(主任委员)、王国强、高光侠、胡园园组成 [4] 高级管理人员任命 - 公司聘任涂小宝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1] - 涂小宝先生拥有多年行业经验,自2010年8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生产部经理、生产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33] - 涂小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3] 2025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情况 - 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92.80万元,增加利润总额54.49万元 [24]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56.20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4.66万元 [23][24] - 通过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收回或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235.35万元 [22][24] 2025年度对外捐赠计划 -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对外捐赠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用于慈善公益、社会救助、乡村振兴等领域 [28] - 捐赠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库存商品和其他物资) [28] -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8]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安排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11月11日13点30分在江苏省泰州市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11]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至15:00 [9] - 会议将审议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其中议案1、议案2.01和议案2.02为特别决议议案 [12][13]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4 20:56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 [8] - 公司董事会中设置1名职工代表董事,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 [8] - 《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8] 注册资本变动 - 公司于2024年通过股份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使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以不超过每股90元价格回购,共计注销194.9918万股股份,总股本由5862万股变更为5667.0082万股 [7] - 2025年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总股本5667.008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共计转增2720.1639万股,转增完成后总股本变更为8387.1721万股 [7] - 因股份注销及转增,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862万元最终变更为8387.1721万元 [7] 季度财务报告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 - 2025年6月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根据会计准则相应调整了上年同期每股收益数据以进行对比 [3] -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披露要求,但未发生因执行新会计准则而调整年初财务报表的情况 [4][6]
硕世生物(688399.SH):前三季度净利润315.17万元,同比下降88.38%
格隆汇APP· 2025-10-24 12:57
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亿元,同比下降3.95%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5.17万元,同比下降88.38%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 [1]
硕世生物: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315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4 11:09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2.58亿元,同比下降3.95%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15万元,同比下降88.38%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同比下降87.1% [1] - 公司当前市值约为65亿元 [2] 行业动态 - 中国创新药领域在2025年海外授权交易金额已达到800亿美元 [2]
硕世生物:聘任涂小宝为公司副总经理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4 11:09
公司人事变动 -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涂小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1] 公司财务与市场表现 - 公司当前收盘价为77.3元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65亿元 [2]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体外诊断行业占比94.78% [1]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其他业务占比5.22% [1] 行业动态 - 中国创新药今年海外授权交易额已达800亿美元 [2]
硕世生物(688399)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10-24 11:05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466万股,发行价46.78元/股,募资总额68579.48万元,净额61293.36万元[1] 项目投资 - 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投资40265万元,用募集资金[3] 现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22000万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额度内滚动使用[5] -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日起12个月,产品含保本理财[6][7] - 收益归公司,先补足募投及日常资金,提升业绩[10][13]
硕世生物(688399)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24 11:02
公司基本信息 - 2019年12月5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66万股[9]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87.1721万元[9] - 经营范围包括生物科技领域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租赁等[14][15] - 发起人为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等26名企业和个人,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396万股[17][18][19] 股权结构 - 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比例35.4868%[18] - 王国强持股比例11.2493%[18] - 张旭持股比例8.2493%[18]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387.1721万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7]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主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4][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并披露相关数量及占比[3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30] 利润分配 - 每年按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未来12个月若无重大投资计划,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62][163]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具体方案[100]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况除外)[170] 其他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72][17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5] - 公司作出合并、分立、减资决议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7][188][189]
硕世生物(688399)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4 11:0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3] 审议与制定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5] 薪酬构成 - 非独立董事领岗位薪酬,独立董事领津贴[7][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组成[8] 薪酬发放与调整 - 薪酬为税前金额,扣除款项后发放[8] - 薪酬随经营状况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通胀等[10][1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15]
硕世生物(688399)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4 11:02
信息披露基本要求 - 公司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等[3][4][5][7][8]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6] 信息披露内容 - 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再融资相关公告[11] - 日常形式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15] 特殊信息披露 - 充分披露重大不利风险因素[16] - 结合行业特点披露业务相关信息[12] - 已披露事项重大变化及时披露进展公告[13] - 自愿披露信息不得冲突误导[13] - 筹划重大事项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4] - 针对性披露业绩波动等重大信息[14] 报告披露时间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三十日内编制披露,一季度报告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7]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披露[17]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披露[17] 需披露的重大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需披露[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披露[20][4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1]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2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部分除外)需披露[2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披露[30]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34]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34] - 交易预计产生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披露[3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披露[3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披露[34] 担保审议要求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股东会审议[3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31]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31] 内部管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配合董秘信息披露工作[5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54] - 涉及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7]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57]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7]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61] - 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完备档案[62] - 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63]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或未按制度披露信息追究责任人责任[85][86]
硕世生物(688399)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4 11:0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2]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符合相关条件,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相关处罚[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10]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10] - 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员[10] 任期与解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2] - 提前解除职务应披露理由,有异议也应披露[12] - 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比例不符时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履职要求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包含相关内容并签字报告[17][19][20]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异议意见[21]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1] - 公司应召开专门会议,部分事项需审议[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 述职报告应包含出席及行使职权情况[26]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情况并提供资料[29]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30][31]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1] 津贴与费用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2]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