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云科技(688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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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云科技(688365) - 光云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第一章 总 则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 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光云科技(688365) - 光云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决策权限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 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本制 度所称的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超过 50%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 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或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公司的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 人银行债务或其它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 押。具体种类可能是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的所有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 ...
光云科技(688365) - 光云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投资决策 的效益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 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 4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战略委员会会议 并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战略委 员会成员共同推荐一名成员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 如有 ...
光云科技(688365) - 光云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前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 - 某些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公司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并提供资料[6] 会议相关规定 - 专门会议记录、决议保存10年[7] - 全体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8] - 表决1人1票,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 其他规定 - 公司为会议召开提供便利支持[10] -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1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0]
光云科技(688365) - 光云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含子公司资金被占用情况[4]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4] 关联交易规则 - 关联交易按规则和制度决策实施,明确结算期限[5] 监督与责任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0] - 多部门分工监控、核查资金占用并按规定处理[7][11][12][13]
光云科技(688365) - 光云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委员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或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会议通知 - 一般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9] 会议举行与决议 - 2/3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关联委员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不足则提交董事会[10] 选任工作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时,委员会需研究需求、搜寻人选等并提建议及后续工作[8] 委托出席 - 委员委托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内容并签名,会前提交[9][10] 会议方式与表决 - 会议可现场、电子通信或结合,表决为举手或投票[10] 会议记录 - 会议应有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出席委员可要求说明性记载[13] 细则生效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3]
光云科技(688365) - 光云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应当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其 提供会计报表审计、验资及其他相关服务,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 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 度;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如 聘任会 ...
光云科技(688365) - 光云科技: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决策范围 1 / 5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 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 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 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 董事会、总经理、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公 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中 关于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及管理的各项规定,科学、合理地决策和实施 公司有关重大经营与投资事宜。 第四条 根据本制度进行决策的经营投资事项包括: (一) 购买、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 租入或租出资产; (四) 委托 ...
光云科技(688365) - 光云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 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 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 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 1 / 3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 ...
光云科技(688365) - 光云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 信息披露与保密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规情形[6] - 合理安排现场活动避免内幕信息泄露[12] 工作主要职责 - 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9]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9] 官网与联系渠道 - 官网开设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10] - 保证联系电话等线路畅通并及时反馈[12] 特定对象参观 - 需申请预约,提供证明并签署承诺书[13] 活动记录与备案 - 2个交易日内将活动记录表上传交易所备案并发布[14] 投资者说明会 - 事先公告,事后披露情况,可现场或网络召开[15][21] - 会前公告说明会类型等内容[16] - 董秘和财务总监参与,邀请投资者提问[17]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征集提问[17] 纠纷处理 - 纠纷可申请调解,公司积极配合[18] 重大事项说明会 - 受关注或质疑时,除披露信息还应召开[20] 事务负责人与部门 - 董秘为负责人,董办负责活动和日常事务[21] 员工素质要求 - 具备了解公司及行业等素质技能[22][24] 活动记录发布 - 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活动记录[20][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