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68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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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688357)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8 09:45
决策事项 - 本次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未来3个月内触发也不修正[4] - 将募投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预定可使用时间延至2026年12月[5] 制度审议 -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7]
建龙微纳(688357)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18 09:45
利润分配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5月20日股东大会通过[5] - 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5日,除权(息)和发放日26日[4][9] - 以100,058,481股为基数,每股派0.2元,共派20,011,696.20元[6][8] 税收政策 - 不同股东持股时长及类型对应不同税负[11][12][13]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7 21:09
董事会会议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8名董事全部出席[2] -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均获全票同意[3][5][7] 可转债转股价格决策 - 公司决定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因剩余存续期较长且股价未充分反映内在价值[3] - 当前转股价71.91元/股,触发修正条款的阈值为61.12元/股[33][39] - 未来三个月内即使再次触发条款亦不修正,下一观察期自2025年9月18日重启[39] 募投项目延期 - "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延期至2026年12月,原计划2025年6月完成[5] - 截至2025年5月31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比例13.01%,工程进度35.69%[42][45] - 延期主因包括全球政治经济不确定性、公司战略聚焦新兴领域及控制投资节奏[46][47] 公司战略与行业布局 - 重点发展石油化工、能源化工、可再生资源等领域,推进"吸转催"战略转型[47][50] - 高硅分子筛产品应用于可持续航空燃料、废塑料资源化等绿色低碳领域,符合国家双碳政策[48][50] - 已完成15项相关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具备产业化技术储备[52] 公司治理制度更新 - 修订22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等制度[7][29] - 调整内容主要涉及取消监事会架构后的条款更新,无实质性修订[8]
建龙微纳(688357)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5-06-18 09:46
资金募集 - 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7亿元,净额6.9005301887亿元[6] 项目投入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691.49万元,投入比例13.01%,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35.69%[3][7] - 截至2025年5月31日,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3910.71万元,投入比例79.08%,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85.61%[7] 项目进度 - 公司已完成10000吨成型分子筛生产线建设,其中6000吨已转固,4000吨正调试,16000吨分子筛原粉产能未建成[9] - 项目未建成的有年产4000吨高硅分子筛原粉生产线和年产12000吨分子筛原粉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施[13] 项目延期 - 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原预计2025年6月达到可使用状态,调整后为2026年12月[8] - 预计到2025年6月,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能达计划金额50%[11] -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23] - 公司将募投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23] 技术成果 - 公司完成15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6] 项目意义 - 募投项目高硅分子筛应用符合国家“双碳”战略对高效、环保材料需求[11] - 项目紧密契合国家“双碳”等战略,具备政策导向性与战略必要性[21] - 项目建设有助于公司从材料制造商向技术服务商转型[13] 相关认可 - 公司在分子筛领域有扎实技术储备与验证成果,项目实施条件完备[21] -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用途及规模变更,不损害股东利益[22] -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24]
建龙微纳: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7 11:25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1] - 董事会全票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因转债剩余存续期较长且当前股价未充分反映公司内在价值,决定未来3个月内不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1] - 全票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5年6月延期至2026年12月,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2] - 全票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2025年新《公司法》取消监事会架构,同步修订相关制度条款[2]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已通过取消监事会组织架构的章程修订,本次董事会据此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配套调整[2]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8票同意,0票反对或弃权,显示董事会决策高度一致[1][2][3][4] 项目进展 - 吸附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延期18个月,反映公司对产能建设节奏的审慎调整,延期不影响原定投资规模与实施主体[2]
建龙微纳: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7 11:25
防止资金占用制度框架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制定[1] - 明确董事和高管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13][14]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侵占资产立即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所持股份[22][23] 资金占用行为界定 - 经营性资金占用:通过采购、销售、劳务等关联交易形成的占用[4]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垫付工资福利、代偿债务、无偿拆借等8类行为[4][7] - 禁止下属公司以委托贷款、开具无真实交易商业汇票等9种方式向关联方输送资金[7] 关联交易管理机制 - 关联交易需严格履行审议程序,明确结算期限防止变相财务资助[3][8] - 定期编制关联方资金占用汇总表,杜绝"期间占用、期末归还"[12] - 闲置资产提供给关联方使用时需签订协议并收取合理费用[10] 监督与追责体系 -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审部门定期检查,必要时引入中介机构意见[19][20] - 财务总监监控资金往来,发现侵占指令需拒绝并报告董事会[20] - 对纵容资金占用的董事可提议罢免,违规担保需承担连带责任[26][27] 应急处置措施 - 发生侵占时董事会需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21] - 控股股东未按期清偿则30日内申请股份变现偿还[23] - 董事会怠于履职时,10%以上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23]
建龙微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7 11:25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科创板相关规则 [2] 独立董事定义与职责 - 独立董事指不兼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2]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三重作用 [3] 会议召开机制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下可即时召开并记录说明 [4] - 允许通讯表决,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5] - 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推举产生,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 [7] 决策权限范围 - 关联交易披露、承诺变更方案、收购防御措施等重大事项需经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8] - 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等,行使前三项职权需会议过半数同意 [9][4] 会议记录与履职保障 - 会议记录需载明明确意见类型(同意/保留/反对/无法发表),反对意见需说明理由 [10] - 公司需提供运营资料、实地考察支持,并承担专业机构聘请费用 [13][6]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 [12]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需及时修订 [15][16] - 解释权归属董事会,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17]
建龙微纳: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7 11:2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立依据 -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设立审计委员会 [2]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2] - 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决策前准备工作并向其报告工作 [2] 人员组成与任期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3]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6年 [6] - 下设审计部为专职审计机构,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8] 职责权限 - 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财务信息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解聘、财务总监任免、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等 [9]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包括评估独立性、建议聘用更换、审核费用条款、沟通审计计划等 [10]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与的外部审计机构单独会议 [5] - 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包括指导制度建立、审阅年度计划、督促实施、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等 [11] - 审阅财务报告时重点关注真实性、重大会计问题、舞弊可能性及整改情况 [12] 决策程序与议事规则 - 审计部负责提供财务报告等决策前期材料 [16] - 会议分为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和临时会议,需2/3以上成员出席 [18]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利害关系委员需回避 [19]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决议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25][26]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23]
建龙微纳: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7 11:25
总裁工作细则总则 - 制定细则旨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确保经营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2] - 总裁为董事会领导下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执行董事会决议并主持生产经营[2]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董事会秘书职责另定细则[2]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 总裁需具备经济管理知识、行业经验、政策法律素养及职业道德等五项核心条件[3] - 八类禁止任职情形涵盖刑事犯罪、破产责任、失信记录、市场禁入等[3][4] - 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任,专职且不得在关联方兼职[4][6] - 解聘需临时董事会过半数通过,辞职需董事会批准且受限特殊情形[6][10][11] 职权与义务 - 总裁职权涵盖提请高管任免、制度拟定、机构设置、职工管理及董事会授权事项[7][8] - 经营决策权限包括签署日常合同、批准预算内支出及交易(如营收10%或<1000万元、净利润10%或<100万元)[9] -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为自然人<30万元、法人<300万元或总资产0.1%[9] - 九项忠实义务禁止挪用资产、利益输送、同业竞争等行为,违规收入归公司[10] 高级管理人员分工 - 副总裁由总裁提名,协助分管业务并定期汇报,可提议召开总裁办公会[11][23][24] - 财务总监负责财务监督、预算编制、成本控制及重大经营计划执行核查[12] 总裁办公会议制度 - 会议每月例行召开,审议董事会决议实施、重大合同及授权事项[12][13] - 集体决策事项包括投资计划、财务方案、机构调整及交易(如营收5%-10%或500-1000万元)[13][14][15]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保密材料需回收,成员须遵守保密纪律[15] 报告制度 - 总裁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计划、重大项目、资产盈亏等七项内容[17][20] - 突发报告情形含重大诉讼、安全事故、监管处罚等四类事件[20] 附则 - 细则与法律冲突时以国家规定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修订需董事会决议[19]
建龙微纳: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7 11:25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加强信息披露工作 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披露义务 [1] - 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指可能影响股价的情形发生时 相关义务人需向董事长总裁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2] 报告义务人范围 - 包括控股股东 持股5%以上股东 全体董事高管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知情人员 [2] - 各部门子公司可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需报备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6] 重大信息管理架构 - 董事会为重大信息管理机构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4][5] - 报告义务人为第一责任人 需督促本部门信息收集并履行报告义务 [6] 重大信息范围界定 - 涵盖经营方针变化 重大投资 重要合同关联交易 重大债务违约 大额赔偿责任等15类情形 [9] - 控股股东及5%以上股东需报告股份解除锁定后的二级市场出售或协议转让事项 [10] - 股东股份出现抵押质押冻结等情形需及时向公司报告 [11] 报告形式与程序 - 可采用书面电话电子邮件或会议形式 必要时需2个工作日内补充文件 [12] - 书面材料需包含事项原因 各方情况 影响分析 协议文本 政府批文等要素 [13] 信息披露执行机制 - 董事会秘书需判断信息是否需披露 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履行程序 [14] - 非强制披露但投资者关注的信息 按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组织沟通澄清 [15]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回应投资者咨询 进行信息合规审核及对外披露 [16] 信息保密与责任追究 - 未经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 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代表公司对外披露信息 [17] - 应报未报重大信息将追究责任人 造成不良影响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18] 制度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9] - 解释权归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