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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日新材(68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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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日新材:2025年1-9月公司光敏剂的收入为578.68万元
证券日报网· 2025-12-08 11:43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1月至9月,公司光敏剂产品收入为578.68万元人民币 [1] - 该产品收入同比增长率高达2034.11% [1]
久日新材(688199)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5-12-05 08:45
基金增资 - 2025年9月22日审议通过瑞武贰号基金增资暨关联交易议案[2] - 瑞武贰号基金认缴出资额由5000万元增资至1亿元[2] - 公司对瑞武贰号基金认缴出资额由1900万元增至3800万元[2] - 公司对瑞武贰号基金认缴出资比例不变,仍为38%[2] 流程进展 - 2025年11月27日与其他合伙人签署补充协议[3] - 2025年12月5日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3] 基金信息 - 瑞武贰号基金出资额为1亿元,成立于2025年5月20日[4] -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2月6日[5]
久日新材(688199)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5-12-04 11:00
涉案金额 - 二审判决涉案金额约为26097889.91元[2] - 南通长城起诉公司相关子公司支付合计20606460.00元[5] - 南通长城需交付票面金额为59805733.50元增值税发票[9] 诉讼进程 - 案件处于执行阶段,2025年7月18日提强制执行申请[2][7] - 2025年8月27日立案,11月11日变更诉讼请求[10][9] - 2025年12月3日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9] 处理结果 - 被告交付票面80507768.48元、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17] - 被告承担约260万元垫付税金,与工程款20694035.04元抵扣[17] - 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原告大晶新材负担并可抵扣[17] 影响说明 -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无重大不利影响[18] - 本次诉讼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18]
久日新材: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诉讼二审执行进展及调解结果
新浪财经· 2025-12-04 10:45
案件核心进展与判决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与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判决涉案金额约为2609.79万元人民币 截至公告披露日 该二审判决尚未执行完毕 [1] - 2025年8月21日 相关子公司就南通长城未交付发票事宜提起诉讼 同年11月 晶虹生物等递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1] - 2025年12月3日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主要内容包括南通长城需交付票面金额8050.78万元及利息的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承担约260万元人民币的垫付税金 该款项将与工程款进行抵扣 同时南通长城需在12月31日前配合移交资料及办理相关手续 [1] 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 公司公告明确指出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的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
久日新材(688199)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2025-11-28 11:34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780.68万股,每股发行价66.68元,募资185415.74万元,净额170929.30万元[1] 项目投资 - 弘润化工项目预计总投资6637.72万元,拟投募资5000万元,已投761.86万元[3] 项目地点变更 - 公司拟新增弘润化工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湖南岳阳,原因是完善配套、优化资源[4][5][6] 决策情况 - 2025年11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新增地点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保荐无异议[8][9]
久日新材(688199)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1:32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5] - 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8] - 符合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9] - 优先现金分红,不符条件再选股票股利[8] 公积金使用 - 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或转增资本,先使用任意和法定公积金,不足用资本公积金[5] 利润分配表述与实施 - 利润分配以每10股表述,股本基数以方案实施前实际股本为准[5]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5] 中期现金分红审议 - 年度股东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11]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2] 特殊情况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未现金分红或比例低于30%需详细披露[18] - 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连续两年特定项目占总资产50%以上,未现金分红或比例低于50%需说明[20] - 现金分红金额达或超当期净利润100%且达或超当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50%需披露[20] - 财报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不确定性段落且实施现金分红,需披露合理性[21] - 期末资产负债率超80%且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现金分红超净利润50%需披露合理性[21] 政策调整与比例计算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 - 现金分红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13] 重大投资计划 - 未来12个月内拟重大支出累计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属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9]
久日新材(688199)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1:32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7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7种情况除董事会审议通过外还需股东会审议批准[6] 投资决策流程 - 对外投资决策经过提出、初审、审核三个阶段[10] 交易披露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到特定标准,公司应提供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11] - 公司发生交易达到特定标准,交易对方以非现金资产作为交易对价或抵偿债务,应参照规定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2] 投资实施与管理 - 公司应制订对外投资实施方案,方案及变更需经原审批机构审查批准[14] - 公司以委托投资方式对外投资,需对受托企业资信和履约能力调查并签订合同[14] 投资回收与转让 - 公司可在经营期满等4种情况下回收对外投资[17] - 公司可在发展战略变化等4种情况下转让对外投资[17] 监督与追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权[19] - 未履行报批程序等4类行为致公司投资损失将被追责[19] - 董事长等越权签订投资协议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20] - 委派出人员失当造成投资损失将被追究责任[20] - 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并追责[2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章程规定执行[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22]
久日新材(688199)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8 11:32
公司基本信息 - 2019年10月12日获批首次发行27,806,800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5日在科创板上市[7] - 注册资本和实收股本均为16,122.7251万元人民币[8] - 已发行股份数为16122.7251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6] 股权结构 - 公司成立时赵国锋持股16,560,546.00股,占比33.121%[14] - 公司成立时解敏雨持股6,218,033.00股,占比12.436%[14] - 全部股东股份合计50000000股,占注册资本100%[1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9] - 收购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起诉相关人员[31][32]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71]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7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6][107]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7] - 每年现金形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11] 重大事项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为重大投资计划[11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0]
久日新材(688199)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1:32
关联人定义 - 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等[3][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按上述流程处理[14]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格按成本加成定价,两者皆无则按协议价定价[10] 其他规定 - 董事等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并做好登记管理[4] - 公司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控股股东等与公司交易遵循公平原则[7] - 公司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等资源[7] -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同一控制下关联人与公司实际交易合计金额与预计总金额比较[10]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6]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修订时亦同[22]
久日新材(688199)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1:32
承诺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承诺人多种业务承诺行为[1] - 承诺事项应含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和时限[2] 承诺披露与监督 - 承诺人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承诺及履行情况[3] - 董事会督促承诺人遵守承诺[3] 承诺变更与豁免 - 部分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客观原因可变更[3][4] - 变更、豁免需充分披露原因并提替代承诺[4] - 方案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审议[4] 违规界定与承接 - 未按约定履行等视同违规[5] - 收购人承接原实控人未履行承诺义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