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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扬芯片(688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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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扬芯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09 11:26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7] -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决定[3]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指定会计师事务所或干预审核职责[4]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1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文件保存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解聘与辞聘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天通知并允许其在股东大会表决时陈述意见[13] - 会计师事务所辞聘需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5] 改聘规定 - 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六种情形[16] - 除特定情况外,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1]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审核意见[22] - 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后发股东大会通知,前任可在大会陈述意见[17]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20]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等五种情形[21]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有处理规定[22]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出现严重违规行为,公司不再选聘[22] 信息安全 - 公司和事务所应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并落实相关责任[22]
利扬芯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09 11:26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游海龙、郑文、郭群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公正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现 任独立董事游海龙、郑文、郭群在 2023 年度期间的独立性进行审议和评估,并 出具了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具体如下: ...
利扬芯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09 11:26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 年 4 月)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
利扬芯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09 11:26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3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 2 号 利扬芯片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 ...
利扬芯片: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4-09 11:26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10名激励对象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 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0 ...
利扬芯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09 11:26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2024 年 4 月)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负责召集会议及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审 计委会员成员应当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委员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 ...
利扬芯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公告
2024-04-09 11:26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审议程序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利扬 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利扬")拟与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泉发建设")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本次交易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利扬芯片测 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相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系在上海竞得土地上施工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施工图 纸所涉全部土建工程;其他与本次施工建设相配套的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 币 5.5 亿元(暂估价格,最终以工程实际价格确定)。 1 合同类型: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 5.5 亿元(暂估价格,最终以工程实际价格确定)。 ...
利扬芯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群)
2024-04-09 11:26
公司治理 - 第三届董事会共9名董事,独立董事3名,占比三分之一[1] - 报告期内召开3次股东大会、11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全出席[6]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8] 关联交易 - 2023年增加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389411.10元[16]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5731516.60元[17] 信息披露 - 2023年1月31日、2月28日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和快报[19] - 2023年4月29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等[19] - 2023年8月30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20] 审计与激励 -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22] - 2023年3月20日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26] - 2023年8月25日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议案[26] 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18] - 报告期内不存在被收购情形[19] - 报告期内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情形[23][24][25]
利扬芯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09 11:26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5] - 非关联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5] - 非关联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审议[5] - 非关联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审议[5] - 非关联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5] - 非关联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审议[6]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6]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8]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公司应两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起始期限不含会议当日[17]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8]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9]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3] - 监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监事会可自行召集[13]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21] 股东大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1] 其他规则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2] - 股东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6]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主持[26] - 提案人为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由提案人等做提案说明[28]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32]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公司,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4]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36]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决议[37] - 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等内容[37] - 因股东均为关联方致无非关联股东参与表决,公司可正常表决并在公告中详细说明[34] - 关联股东未回避致通过关联交易决议并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34]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监事表决时,按规定或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34] - 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不能在本次大会表决[35]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5]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35]
利扬芯片: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3-12 09:08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资金 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 1,190.16 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4 年度及以后年度 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3 日 1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利扬 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收到政府补助款项人民币 1,190.16 万元, 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