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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光华芯(688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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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光华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5 12:41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关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12-66896988-8008 关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 | | | | 2023 年度 | 2023 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 |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与上市 公司的关联关 | 上市公司 核算的会 | 2023 年 期初占用 | 占用累计 发生金额 | 占用资金 | 2023 年度 偿还累计 | 2023 年期 末占用资 | 占用形成 | 占用性质 | | 用 | 名称 | | | | | 的利息 | | | 原因 | | | | | 系 | 计科目 | 资金余额 | (不含利 | (如有) | 发生金额 | 金余额 | | ...
长光华芯: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2:38
化创业的 -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衡专字(2024)00513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衡专字(2024)00513 号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12月 31 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苏州长光华芯光 ...
长光华芯: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2:38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评估 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王则斌、陈长军、吴世丁、阚强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因此,公司 2023 年度时任独立董事王则斌、陈长军、吴世丁、阚 ...
长光华芯: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12:38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天衡审字(2024) 01114 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ni 告 宙 计 报 天衡审字(2024) 01114 号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华芯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 --- | --- | | 元。 | 验收的存货余额; | | 鉴于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对于财 | 5、获取公司期末存货库龄明细表,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 | | 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同时考虑存货 | 复核,分析其计提的跌价准备是否充分、合理; | | 跌价准备计提中涉及管理层主观判断 | 6、获取公司存货减值测试资料,并根据期后存货周转情况,复核 | | 和重大估计,我们将长光华芯公司存 | 存 ...
长光华芯: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5 12:38
薪酬方案 - 适用对象为董监高[1] - 适用期限为2024年全年[2] - 独董津贴每年9.6万元(税前)[3] - 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5] - 薪酬可依情况调整[5] 会议信息 - 2024年4月24日审议薪酬方案[1] - 公告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7]
长光华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5 12:38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小股东及利益相 关者的利益,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
长光华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2:38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和《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 制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股东大会、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 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
长光华芯: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5 12:38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 9194.72万元[4] - 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509.92万元[4]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拟不派现、不转增、不送股[2] - 方案需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 方案已获董事会、监事会通过[7][9]
长光华芯: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2:38
董事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1/3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员[5]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6] 董事任期与选举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6]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6]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23]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24][2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28] 决议表决 - 董事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7]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需就利润分配作决议的流程[45] - 审议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再审议相同提案[45]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提出再次审议条件[46][47]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52] - 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事宜,公司及时报送决议至交易所,特定事项及时披露[54][55][57] - 董事会议案决议后由总经理组织落实并汇报,董事长督促检查并通报[59] - 董事会设专门委员会,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61] - 各专门委员会提案应交董事会审查决定[62]
长光华芯(688048)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5 12:38
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290,210,054.83元,同比下降24.74%[12]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947,202.28元,同比下降177.10%[12]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2,018,553.43元,同比下降574.00%[12]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235,667.75元,同比变化不适用[12]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104,690,480.70元,同比下降4.07%[13] - 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为3,415,866,946.81元,同比下降2.29%[13]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5216元,同比下降172.27%[13] - 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6355元,同比下降544.41%[13]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0.98%,同比增加10.33个百分点[13]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21.01万元,同比下降24.74%[21] -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194.72万元,同比下降177.10%[21] - 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0,362,022.14元、51,771,540.76元、77,214,111.45元和70,862,380.48元[18] - 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72,969.76元、-12,110,389.73元、-11,728,353.56元和-69,581,428.75元[18] - 2023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39,107,815.82元[19]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为20,071,351.15元[19] - 2023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当期变动为-722,000,000.00元,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为-48,000,000.00元[21] - 2023年营业收入为290,210,054.8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74%[84] - 2023年营业成本为192,865,838.0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7%[84] - 2023年销售费用为18,187,922.3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66%[84] - 2023年管理费用为41,049,166.2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04%[84] - 2023年研发费用为118,931,048.8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64%[84] - 2023年高功率单管系列营业收入为251,696,600.40元,营业成本为177,047,355.64元,毛利率为29.66%,较上年减少19.14个百分点[88]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21.0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74%[82]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94.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7.10%[82] - 2023年总资产额为341,586.69万元,较上年末降低2.29%[82]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10,469.05万元,较上年末降低4.07%[82] 公司治理 - 公司负责人闵大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新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新刚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4]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2] - 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7] -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8] - 公司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8] - 公司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6] - 公司不存在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6] - 公司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8] -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115] -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相关规定和程序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保障股东权利[116] - 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董事职责,审议董事会议案,并就相关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按审议决策结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6] - 公司监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重大事项、财务事项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116] -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和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显著提高[116] -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对外信息报送登记等措施,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规范对外信息报送审查流程,明确相关人员履行未披露信息保密的义务和责任,强化公司的信息披露意识,有效避免信息披露违规事项的发生[116] - 公司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邮件、电话、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关注股东及投资者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公平对待每位股东及投资者,维护并保障其合法权益[116]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全部议案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117]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全部议案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118]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7月7日召开,全部议案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119] 利润分配 - 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5] -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459,984.60元(含税),派送红股40,679,987股[180] 风险管理 -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3] - 公司面临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毛利水平下降[65] - 公司存货水平较高,部分存货出现减值现象,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