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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电池(60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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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电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4-04-28 07:3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名称: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海涛 | 联系方式:021-52523200 | | |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涛 | 联系方式:021-52523200 | | |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 号)核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野马电池""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4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7.6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745.08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276.6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54,468.43 万元。 | 序号 | 工作内容 | 督导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 ...
野马电池: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1)
2024-04-28 07:36
财务审计 - 审计公司对野马电池2023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3] - 核对汇总表与财报未发现重大不一致[4] 资金情况 - 现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6万元[13] - 现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小计14 - 1500万元[13] - 大股东关联资金往来为经营性,子公司等为非经营性[11][13]
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8 07:36
薪酬方案 - 2024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二次会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1] - 适用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 - 采用年薪制,含基本工资与浮动绩效[1] - 基本工资月发,浮动绩效与公司及个人业绩挂钩[1] - 薪酬税前,个税公司代扣代缴,离任按任期算薪[2]
野马电池: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费震宇(已届满离任)
2024-04-28 07:36
人事变动 - 2023年11月16日公司换届,独立董事费震宇不再任职[1] - 2023年8月28日聘任胡陈波为副总经理[18] - 2023年10月26日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18] - 2023年11月16日完成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18] 独立董事履职 -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会议3次,亲自出席3次,出席股东大会2次[4] - 独立董事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7次,含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5] 公司合规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收购决策措施、承诺变更或豁免等情况[10][11][12] - 公司无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原因作出会计政策等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及任职资格符合规定[20] 审计相关 - 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审计机构[14] 其他 - 报告期内公司无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等计划及相关情形[20]
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8 07:36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8] - 报告期内无内控重大、重要及一般缺陷[15] 未来展望 - 未来完善制度、规范执行、强化监督[17] 其他 - 公司董事长(获授权)为陈一军[18]
野马电池: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4-04-28 07:36
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4)第 332A008868 号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我们接受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电池公司")委 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野马电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4)第 332A013 ...
野马电池: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俞德昌
2024-04-28 07:36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俞德昌 2023 年 11 月 16 日,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正式履 职。在 2023 年较短的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俞德昌先生,1975 年 7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现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 伙人、杭州分所所长。俞德昌先生 1996 年 8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宁波交通工程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计; ...
野马电池(605378)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8 07:36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540,107.09元[4] - 2023年营业收入9.97亿元,较2022年减少2.28%[12]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亿元,较2022年增长6.97%[12]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469.43万元,较2022年增长21.66%[12]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31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3.48%[12] - 2023年末总资产15.67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5.33%[12]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79元/股,较2022年增长6.76%[12]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76%,较2022年增加0.25个百分点[13] -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86%,较2022年增加1.15个百分点[13] - 2023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 - 35.48万元[14] - 2023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特定除外)为152.02万元[14]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686.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8%[17] - 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54.0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6.97%[17] - 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469.4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1.66%[1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56,729.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3%[1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123,124.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8%[17] -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327.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46%[17] - 公司营业成本79,743.26万元,同比下降5.64%[31][35] - 公司销售费用19,593,316.88元,较上年同期上升0.34%[31] - 公司管理费用43,857,035.5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46%[31] - 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9,911.9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9.97%[70] - 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540107.09元[112] - 2023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元,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5000元,现金分红比例为94.76%[112] - 2023年度拟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共计拟转增股本5333.6万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8667.6万股[112] - 每10股送红股数为0,派息数为7.50元,转增数为4股[114]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100,005,000.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94.76%[114] - 2023年度公司实现收入金额为99,654.62万元[16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9,911.95万元[17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597.47万元[170] - 2023年末货币资金为211,870,201.94元,较2022年末的96,331,714.50元增长[174] - 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为544,765,269.00元,较2022年末的695,477,862.82元减少[174]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为193,144,741.20元,较2022年末的131,028,134.66元增长[174] - 2023年末存货为161,074,368.99元,较2022年末的180,682,561.70元减少[174] - 2023年末固定资产为161,868,330.23元,较2022年末的192,148,040.45元减少[174] - 2023年末在建工程为197,647,786.87元,较2022年末的105,880,182.95元增长[174] - 2023年末应付账款为203,821,109.26元,较2022年末的181,847,079.35元增长[175] - 2023年末应交税费为10,906,759.70元,较2022年末的7,115,647.95元增长[175] - 2023年末资产总计为1,567,298,521.19元,较2022年末的1,487,935,898.41元增长[175] - 2023年末负债合计为336,050,604.85元,较2022年末的298,053,590.66元增长[175] - 2023年营业总收入996,861,715.04元,较2022年的1,020,098,862.37元下降约2.28%[178] - 2023年营业总成本888,963,236.66元,较2022年的926,923,129.16元下降约4.09%[178] - 2023年净利润105,540,107.09元,较2022年的98,665,371.53元增长约7%[179] - 2023年末资产总计1,484,208,647.75元,较2022年末的1,412,766,208.24元增长约5.05%[177] - 2023年末负债合计295,800,651.81元,较2022年末的251,913,310.83元增长约17.42%[177]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188,407,995.94元,较2022年末的1,160,852,897.41元增长约2.37%[178] - 2023年末货币资金176,908,018.05元,较2022年末的76,385,133.50元增长约131.6%[176] - 2023年末应收账款181,278,234.90元,较2022年末的130,758,104.86元增长约38.63%[176] - 2023年末固定资产156,600,693.73元,较2022年末的185,185,177.22元下降约15.44%[177] - 2023年末在建工程197,544,286.29元,较2022年末的105,776,682.37元增长约86.76%[177] - 2023年综合收益总额为1.0509151765亿元,2022年为0.9911396097亿元[180]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79元/股,2022年为0.74元/股[180] - 2023年营业收入为9.1354638708亿元,2022年为9.2454523875亿元[181] - 2023年营业利润为1.0566259344亿元,2022年为0.9569779661亿元[182] - 2023年净利润为0.9290299570亿元,2022年为0.8593134856亿元[182]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327345117亿元,2022年为1.6512498282亿元[183]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8491825060亿元,2022年为 - 0.9646895969亿元[184]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0.6677132000亿元,2022年为 - 0.4676670000亿元[184] - 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2477856929亿元,2022年为0.2658999130亿元[184] - 2023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9866740838亿元,2022年为0.7388883909亿元[184]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45,785,081.94元,较2022年的1,049,697,185.59元下降约9.9%[185]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41,035,462.28元,较2022年的896,789,234.69元下降约6.2%[185]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749,619.66元,较2022年的152,907,950.90元下降约31.5%[185]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54,944,365.96元,较2022年的2,200,627,102.58元增长约2.5%[185]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85,107,267.83元,较2022年的2,294,286,268.02元下降约4.7%[185]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837,098.13元,较2022年的 - 93,659,165.44元实现由负转正[185]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6,670,000.00元,较2022年的46,669,000.00元增长约42.9%[186]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670,000.00元,较2022年的 - 46,669,000.00元亏损扩大约42.9%[186] - 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9,762,966.40元,较2022年的14,946,015.76元增长约634.4%[186] - 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31,247,916元,较2022年末的1,137,437,346.7元增长约8.2%[194][195] - 2023年期初实收资本为133,340,000元,期末为133,340,000元[196][198] - 2023年期初资本公积为694,606,835.3元,本期增减变动额为448,589.4元,期末为695,884,768.32元[196][198][199] - 2023年综合收益总额为92,902,995.70元[199] - 2023年提取盈余公积6,414,930.39元[199] - 2023年对所有者(或股东)分配66,670,000元[199] - 2023年专项储备本期提取3,421,363.10元,本期使用1,814,378.29元[200] - 2023年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160,852,897.41元,期末为1,188,407,995.94元[199][200] - 2022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240,418,963.80元,2023年期初为271,088,177.50元,期末为290,906,242.81元[199][200] - 2023年其他综合收益本期增减变动额为6,414,930.39元[199] - 2023年库存股本期增减变动额为 - 1,606,984.81元[199]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营业收入995,213,351.60元,同比增加20.00%,毛利率增加2.87个百分点[36] - 碱性电池生产量125,810.46万只,销售量126,189.22万只,库存量11,735.16万只,分别同比变动-2.28%、-6.58%、-3.44%[37]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3,977.9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4.08%[3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9,964.5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3.03%[39]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直接材料成本6
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2024-04-28 07:3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2] - 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审计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5]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过2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7] - 了解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原因并报告董事会[16] 审计费用相关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7] - 聘任期内变动较大或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需关注[17] 其他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19]
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8 07:36
人员情况 - 截止2023年末,致同所拥有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0名[1] 业绩数据 - 2022年度致同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实现收入总额3.02亿元[1] 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1] -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2] - 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2] 合规情况 - 项目合伙人等近三年无违规受罚记录[3] 其他情况 - 2023年致同所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6] - 致同所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并围绕重点展开[8] - 致同所配备专属审计团队和多领域专家后台支持团队[10] -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9亿元[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