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得科技(60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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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12 12:1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公开谴责等[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股东会选举多名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1]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2]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依据[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4][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部分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应独立公正履职,有影响独立性情况应回避或辞职[22]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24] - 特定情形应向证券交易所报告[2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在审计等委员会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5]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 指定人员协助履职[27]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7]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7] - 履职受阻可报告证监会和交易所[28]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8] 独立董事津贴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方案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0]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0]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制度
2025-12-12 12:18
(一)量入为出,综合平衡; 第五条 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经 营风险,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实现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财政部《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预算管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财务管理为核心,以资金管理 为重点,全面控制公司经济活动。 第三条 全面预算管理是对公司预算期内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财务活动 以价值形式进行全面规划、预计、测算和描述,并对其执行过程与结果进行控制、 调整和考评的一系列活动。预算管理是对公司资源的整体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 开展工作的前瞻性和计划性,避免盲目和无序。 第四条 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组织落实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并细化、分解,组织实 施。 (二)组织健全有效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三)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的预算管理职责和权限。 (四)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控制、监督、分析和考评,达到以数据化促进计 划管理、规范经济行为的目的。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12 12:1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证 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 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 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12 12:1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本制度规范的投资行为具体包括: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管 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 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 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四条 投资的目的: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 张,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 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争取效益的最大化; (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挥和加强公司的竞争优 势; (四)采取审慎态度,规模适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12 12:18
董事辞任与离职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换届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4] 离职交接与义务 - 董事及高管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8] - 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3年有效,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10]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10]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10]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2]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 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高[5]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12-12 12:18
捐赠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3] 捐赠财产与类型 - 可捐赠财产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7] - 对外捐赠分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8] 捐赠管理与审批 - 公司对子公司捐赠统一管理[11] - 单笔捐赠不超5%由总经理审批备案,超则董事会审议[11] - 达规定须股东会批准[11] 捐赠方案与生效 - 方案应含事由、对象、途径等内容[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5]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2 12:1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另行制定。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 期会议。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七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证券部或者直 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2 12:1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放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须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 他用途。 第五条 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坚持集中存放、便于监督的原则,不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不得存放在一个募集资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2025-12-12 12:1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 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改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以及《江苏必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接待和推广的基本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诚实守信原则,保持交流信息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 3、保密原则,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不得透露或泄露未 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发生选择性披露; 4、高效低耗原则,在进行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时将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 率,降低沟通成本; 5、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原则。 第二章 接待和推广工作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接待 和推广工作。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 投资者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2-12 12:1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规定及《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 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下列投票平台: (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行股东会相关的通知和 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临 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编制软件编制股东会相关公告, 并按规定披露。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会召集人应当按照本细则第四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