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得科技(60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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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2-12 12:18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和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 开的会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二章 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12 12: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明确公司总经理的 工作权限和程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或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公司现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现 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含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高级管理人员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八条 公司应尽可能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从境内外人才市场选聘高级 管理人员,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12 12:1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 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均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应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 (二)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三)领导本委员会,确保委员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2-12 12:1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 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披露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以及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 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12-12 12:1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 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江苏必 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决定处理方 1 案; (三)组织、协调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12-12 12:18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 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 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 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利润分配事项的信息披露。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12 12:18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 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管理层的一种战略管理职责,在合规前提 下通过加强与现有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全方位的有效沟通和充分的信息披 露,通过互动交流、诉求处理、信息披露和股东权利维护等工作,向现有和潜在 的投资者高透明度地展现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前景,以树立和强化公司在资本市 场上的良好形象和高度认同感,从而实现公司价值提升和最大化。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12-12 12:1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苏必 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其中,独立董事的提名还应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七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第八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 1 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与公司 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如有), 是否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的监管措施,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 情形等。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说明自己是否具有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 第九条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 本人的详细资料,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2025-12-12 12:1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独立董事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 召开董事会的意见,未获采纳时可拒绝出席董事会,并要求公司披露其未出席董 事会的情况及原因。上述意见应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 第八条 独立董事对定期报告具体事项具有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 之一以上同意后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 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 独立行使职权。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 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12-12 12:1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登记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份变动规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四)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五)本人因涉嫌与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