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规定及《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 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下列投票平台: (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行股东会相关的通知和 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临 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编制软件编制股东会相关公告, 并按规定披露。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会召集人应当按照本细则第四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