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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7 10:16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达标 触发回购注销条件 [11][12]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以2021-2023年平均值为基数增长30%的要求 且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16%的考核目标 [12] - 激励计划实际授予31名激励对象共计120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6.11元/股 [10][13] 股票回购注销具体安排 - 公司将回购注销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股票合计402,000股 [11][13] - 回购注销包含两部分:因业绩未达标回购360,000股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42,000股 [13] - 回购价格调整为5.7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原因为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和年度每股派息0.20元(含税)的权益分派 [11][14] 公司治理程序履行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议案 [11] - 激励计划已于2024年8月21日完成授予登记 并取得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10] - 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注册资本变更手续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6]
华丰股份: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7 10:06
会议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类型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6] -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14点00分,地点为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6]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0日,A股股东有权出席 [7] 投票安排 - 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1][6]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时段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时段为9:15-15:00 [2][6]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等账户的投票需按相关规定执行 [2]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表决权数量为全部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总和,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 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3] - 相关公告于2025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4] - 无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 会议登记及其他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00至11:30和13:00至15:00,登记地点为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8] - 登记需携带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或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7][8] - 公司联系人为刘翔,联系电话0536-5607621,传真0536-8192711,邮箱hfstock@powerhf.com [8]
华丰股份: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9:59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1] - 以总股本171,132,000股为基数计算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7,113,200元[1] - 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达130.12%[1] 财务数据基础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21,654,512.31元[1] - 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1]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 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分配总额[1][2] 决策程序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通过利润分配方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 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 - 监事会认为方案兼顾盈利情况、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回报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2] 后续安排 - 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总股本变动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2]
华丰股份: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9:58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某月1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新合主持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3人且均亲自出席 [1] -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核确认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 [1] - 报告内容真实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 [1] - 报告披露信息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利润分配方案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因素 [2] - 方案已获监事会全票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募集资金管理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 批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影响原投资计划 [3] - 现金管理操作符合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 可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3]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达标 对应股票将回购注销 [3][4] - 同步调整回购价格 操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4] - 回购注销决策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4]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 议案获全票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5] - 拟同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部分治理制度修订 [4]
华丰股份(605100) -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8-27 09:50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行的审议程序: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类投资品种,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 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 不确定性。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 10,000.00 ...
华丰股份: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9:20
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决定回购注销402,000股限制性股票 占回购前总股本比例未披露具体数值 [1] - 回购注销涉及31名激励对象 原因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 [1] - 本次操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需依法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 [1] 债权人申报安排 - 债权人可在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凭有效债权文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2] - 申报方式包括现场和邮寄 邮寄申报以寄出邮戳日为申报日 [2] -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的债权人 其债权有效性不受影响 回购注销程序将继续推进 [2]
华丰股份: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9:20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业绩考核未达标而未能成就[6] -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2,000股[2][6] -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1,132,000股变更为170,730,000股[10]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1-2023年度平均值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且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6] -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低于30%,净利润增长率低于16%,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6] 回购价格调整 - 限制性股票初始授予价格为6.11元/股[9] - 因2024年半年度和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回购价格调整为5.7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9][10] - 回购资金总额预计为232.69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10] 股本结构变动 - 回购注销402,000股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1,200,000股减少至798,000股[1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保持169,932,000股不变[10] - 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10][11] 激励计划实施历程 - 2024年6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2] - 2024年8月2日完成授予登记,实际授予31人限制性股票120万股[5] - 2025年8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议案[6]
华丰股份(605100) -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09: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 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价值最 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华丰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 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 ...
华丰股份(605100) -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7 09:16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工作,为保证公司重大信息依法及时归集,确保公司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 二章所规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 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及时将 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分子公司的负责人、各部门负责 人负有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信息的义务,以上人员 为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汇报有关情况。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可以指定熟悉 ...
华丰股份(605100) -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09:16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五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