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60397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0月)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3名,由董事担任[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战略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会前三天通知[16]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6][17] 其他 - 主要职责是研究并提中长期战略建议[9] - 投资评审小组做决策前期准备[12]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19] - 工作条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