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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博特(60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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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博特(6039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8 11:22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实施[19]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 - 目的包括形成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等[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4]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8]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7] - 证券投资部负责收集信息、筹备会议、编制报告等工作[9] 信息披露要求 - 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10] 说明会规定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开始前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涉未公开重大信息拒绝回答[12] - 网络直播方式举办活动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公告[12]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董事长等人员出席[12] - 召开业绩说明会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发布通知,会议不少于二个小时[13]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5] 调研限制与培训 - 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16] - 定期对董事等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16] 人员素质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熟悉证券市场等素质和技能[16]
苏博特(603916)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0-28 11:22
资金占用防范 - 制度防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1]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多种方式提供资金[1,2] 关联交易管理 - 关联交易按规定决策实施,超权限交股东会[3] 检查与审计 - 财务部会同审计部查资金往来,注会审计出专项说明[3,10] 侵占处理 - 发生侵占董事会要求停止侵害、赔偿,可报告诉讼[4]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可冻结控股股东股份[4] 清偿与处罚 - 被占用资金原则现金清偿,以资抵债需股东会批准[4,5] - 严格控制“以股抵债”等实施条件,防损中小股东权益[5] - 协助侵占人员受处分,责任人受处罚[5,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批准和解释[6,21]
苏博特(603916)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28 11:2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6]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补选与解除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9] - 连续两次未参会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12]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5] - 工作记录和资料保存十年[16] 会议相关 - 重大事项前组织参与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19] - 按时提供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9] - 两名以上认为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9]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视频、电话[20] 履职保障 - 履职受阻碍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0]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23]
苏博特(6039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0-28 11:2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档案管理 - 涉及内幕信息事项责任部门2个工作日内提交知情人档案原件[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至少保存10年[12]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4]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4] - 违规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按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2个工作日报送监管机构[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 制度执行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补充[21] - 各部门等涉及内幕信息按本制度办理,可制定保密制度[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1]
苏博特(60391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1:2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委员提议召开,提前三天通知[11]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与流程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9] 其他 - 必要时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0]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 - “以上”“至少”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14]
苏博特(603916)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1:22
委员会组成 -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委员提议召开[11] - 会议通知提前三天发出,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多样[11] 议案流程 - 议案建议人书面申请,报主任委员审批立项[9] - 有关部门或子公司上报项目资料[9] - 委员会讨论初审后提案提交董事会[11] 细则施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
苏博特(60391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1:2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6] - 考评经述职、评价、提报酬等程序[8]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一次,临时会议委员提议召开[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2]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16]
苏博特(60391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8 11:22
子公司设立 - 子公司设立需符合国家法规和公司战略,经投资论证和审议批准[8] 报告与备案 - 子公司每季度结束后提供上季度经营情况报告及财报,每年结束后提供第四季度及全年报告及财报[17] - 子公司重大事项先向公司报告,公司履行审批程序[16]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11] -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决定在任免后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12] 治理监控 - 公司通过推荐董监高实现对子公司治理监控,推荐人员由董事长决定[10]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管理按公司要求,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借资金和担保等[14] 审计与整改 - 公司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子公司需整改并报结果[17] 战略与制度 - 子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服从公司整体规划并执行公司制度[6] 经营与管理 - 子公司按要求提供经营情况报告及财务报表,负责人签字负责[19] - 子公司制订薪酬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经审核审议后考核奖惩人员[19] 奖惩与处分 - 子公司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规范执行制度,公司奖励突出贡献者[19] - 公司推荐至子公司的董监履职不当,公司提处分等建议[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1]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2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董事会修订[21]
苏博特(603916)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28 11:22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 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闻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为舆情管理的领导机构。 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 通过发布澄清公告、官方声明、协调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回应。 第六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资本市场及证券类外部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 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 ...
苏博特(60391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8 11:22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维 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公司 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 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和 总经理、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事项的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第二章 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