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茂股份(60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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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3:09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在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7]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异常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21]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16] 报告审核与审计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信息披露义务与管理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最早时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报注册地证券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披露[23] -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负有信息披露职责[24]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27] 其他规定 - 公司停牌期间至少每周发布一次事件进展情况公告[25] - 公司申请暂缓披露信息,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后,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28] - 公司各部门接到编制定期报告通知,应在规定时间提供情况说明和数据[24]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应及时修正并发布相关公告[25] - 公司预计重大事件难以保密或已泄露,应及时申请停牌[25] - 独立董事应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改正缺陷[26]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处理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30] - 公司对违规责任人可给予批评、警告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直至解除职务处分[40] - 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统自当日15:30起发送直通车公告及文件[36]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5年4月25日发布[43][44]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3:09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以及《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成效)
2025-04-28 13:09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成效) 本人邹成效,担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要求。 在 2024 年的履职过程中,秉持勤勉、尽责、忠实之原则,按时参与各项会议, 严谨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公司相关事项提出独立见解,切实保障全体股东, 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 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邹成效先生,1999 年 10 月至 2015 年 5 月,历任常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法制 科科长、审计处副处长,2015 年 6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执 业律师,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江苏融畅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3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继来(常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3 年 4 月至今,任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3:0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 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 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 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上海证 ...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华)
2025-04-28 13:07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华) 本人王建华作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 用,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王建华,1989 年 4 月至 1993 年 7 月,任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铸造分厂工程 师,1993 年 8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湘潭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09 年 11 月至今,任常州大学教授,2022 年 9 月至今,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
国茂股份:2024年净利润2.94亿元,同比下降25.78%
快讯· 2025-04-28 11:22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25 89亿元 同比下降2 6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 94亿元 同比下降25 78% [1] 股东回报 - 2024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12元(含税) [1]
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2-25 10:02
股价情况 - 公司股票2025年2月21 - 25日连续三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异常波动[2][3][9] 经营状况 - 公司日常经营、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内部秩序均正常[4] 信息披露 - 公司及相关方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前期信息无需更正补充[6][11] 交易情况 - 异常波动期间相关人员无买卖公司股票,无其他重大事件[8] 风险提醒 - 提醒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以指定媒体公告为准[9][10]
国茂股份(603915) - 《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之回复
2025-02-25 10:01
信息披露 -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1] - 控股股东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7] 股票交易 -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异常波动期未买卖股票[1] - 控股股东在异常波动期未买卖股票[7]
国茂股份连收3个涨停板
证券时报网· 2024-11-21 01:51
股价表现 - 国茂股份盘中涨停,已连收3个涨停板,截至9:39,该股报14.01元,换手率3.69%,成交量2424.30万股,成交金额3.23亿元,涨停板封单金额为2528.66万元 [1] - 连续涨停期间,该股累计上涨33.05%,累计换手率为11.20% [2] 市值与融资数据 - 最新A股总市值达92.34亿元,A股流通市值91.99亿元 [3] - 该股最新(11月20日)两融余额为1.23亿元,其中,融资余额1.22亿元,较前一个交易日增加2873.75万元,环比增长30.90%,近3日累计增加2544.84万元,环比增长26.43% [3] 龙虎榜数据 - 该股因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上榜龙虎榜1次,买卖居前营业部中,机构净卖出1822.61万元,沪股通累计净卖出1451.30万元,营业部席位合计净买入386.05万元 [3]
国茂股份:《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之回复
2024-11-20 09:18
《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之回复 致: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已知 悉,经认真核实,现回复如下: 徐国忠、徐彬、沈惠萍作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徐玲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截至目前,均不存 在涉及上市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 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 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在上市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形。 特此回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问询函>之回复》的签署页 )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徐国忠 沈惠萍 徐 彬 徐 玲 ~24年 11月22日 《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之回复 在上市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情形。 特此回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