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合诚(60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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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合诚(603909) - 建发合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50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 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为止。董事任期届满可 ...
建发合诚(603909) - 建发合诚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50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章 机构与职权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的薪酬体系和绩效管理,有效建立激励与 约束机制,持续提升企业经营业绩,提高公司法人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董事;本制度所指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组成 人员,具体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 1、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 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包括职工董事)。 2、外部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推荐委派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 3、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规定聘请的,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薪酬与绩效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4)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 ...
建发合诚(603909) - 建发合诚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50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必要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良 好职业道德。 第八条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与被审计公司或事项存在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 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参照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 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内部机构、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参 股子公司原则上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建立党委、董事会领导下的内部审计领导体制,董 ...
建发合诚(603909) - 建发合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50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权益不受损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 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 ...
建发合诚(603909) - 建发合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50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定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完善公司治理[2]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相关机构[7]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战略、经营、风险等信息[7] 管理渠道与方式 - 多渠道开展工作,设专人负责联系电话和邮箱[8] - 在官网开设专栏,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活动[9] 信息发布与管理 - 谨慎在互动平台发布信息,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0] - 定期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11] 调研与采访管理 - 建立接受调研的核实程序和应对措施[13] - 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采访资料需审核[14] 沟通与合作 - 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14] - 争取与其他上市公司建立交流合作平台[14] 投资者说明会 - 包括业绩说明会等情形,董秘负责具体工作[17] - 六种情形下应按规定召开说明会[17] 责任与人员要求 - 证券内控中心负责工作,董秘为事务负责人[20] - 员工须具备五项素质,董秘可聘专业机构协助[22] 档案与信息披露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记录存档[23] - 发布应披露重大信息需及时报告并正式披露[23]
建发合诚(603909) - 建发合诚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50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运作,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平稳、有序、规范运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建发合诚工程咨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为规范公司股东会行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四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 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公司应当与证券登记机构签订股份保管协议,定期查询主要股东资料以及主 要股东的持股变更( ...
建发合诚(603909) - 建发合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50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 ...
建发合诚(603909) - 建发合诚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1:50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1 | | | 第五节 | 股东会提案和通知 12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4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19 | | 第一节 | 董事 19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2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27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9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1 | | 第七章 | 公司党组织 | 33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 ...
建发合诚(603909) - 建发合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2025-08-19 11: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份总数为26,067.314万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通股[5] - 全体发起人认购股份总数合计7,500万股[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2025年8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9]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9] 会议与决议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应书面提出并阐明议题,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17] -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8] - 董事会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6]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至少两名是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1]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担任召集人[23]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23] - 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23] -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4]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24]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相关报告[2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5]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27] - 公司自作出合并或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25][27] - 公司债权人接到合并或分立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5][27]
建发合诚(603909) - 建发合诚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8-19 11:47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5-026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 年 8 月 19 日,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953.3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为真 实、准确反映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 性原则,公司对 2025 年半年度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 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953.35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