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高笛(603908)
搜索文档
牧高笛: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14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于2023年8月28日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存续期为60个月 分三期解锁 解锁时点分别为过户后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 [1] - 2023年10月17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43,800股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转入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过户价格为22.06元/股 [2] - 2024年发布公告确认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 [2] 股份回购注销安排 - 2025年8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剩余股份239,012股的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 回购注销原因为员工持股计划已终止实施 旨在维护公司及持有人利益 [2] - 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 无限售条件股份由93,366,000股减少至93,126,988股 [2] 股本结构变动影响 - 回购注销完成后有限售条件股份保持0股不变 无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39,012股至93,126,988股 总股本同步减少至93,126,988股 [2] -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监管规定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要求 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3] - 公司控制权及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公司条件 [3]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3:52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信息报告义务人[5]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法人发生的需及时报告[7] - 诉讼和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报告流程与制度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24小时内报告[13] - 重大信息报告先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6] - 各部门重大信息经审核报董事会秘书[16] - 分公司、子公司重大信息经审核报董事会秘书[16] - 其他报告义务人报送信息经审核报董事会秘书[16] - 董事会秘书收到涉及对外披露信息应向董事长报告[18]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8] 保密与管理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21] - 各部门等不得擅自对外披露信息,需审查[18]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培训[23] - 信息报告义务人违规将被追究责任[24]
牧高笛:9月15日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日报网· 2025-08-29 12:50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的议案》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牧高笛上半年营收6.05亿元同比降27.45%,归母净利润4721.01万元同比降40.35%,净利率下降1.69个百分点
新浪财经· 2025-08-29 11:25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6.05亿元,同比下降27.45% [1] - 归母净利润4721.01万元,同比下降40.35%;扣非归母净利润4103.82万元,同比下降46.97% [1] - 基本每股收益0.5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18% [2] - 毛利率31.37%,同比上升2.69个百分点;净利率7.80%,同比下降1.69个百分点 [2] - 第二季度毛利率37.05%,同比上升7.61个百分点,环比上升10.27个百分点;净利率6.09%,同比下降3.85个百分点,环比下降3.08个百分点 [2] 估值指标 - 市盈率(TTM)28.50倍,市净率(LF)3.97倍,市销率(TTM)1.84倍 [2] 费用结构 - 期间费用1.31亿元,同比增加246.04万元;期间费用率21.71%,同比上升6.25个百分点 [2]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6.30%,管理费用同比下降11.27%,研发费用同比增长9.08%,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52.05% [2] 股东结构 - 股东总户数1.28万户,较一季度末下降1472户,降幅10.29% [2] - 户均持股市值由17.18万元增至18.01万元,增幅4.86% [2] 业务构成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帐篷及装备89.46%,服装及鞋子7.23%,配件及其他3.20%,其他(补充)0.11% [3] - 公司主营自有品牌运营业务与露营帐篷OEM/ODM业务 [3] 行业分类 - 所属申万行业:纺织服饰-服装家纺-鞋帽及其他 [3] - 概念板块包括:微盘股、户外露营、小盘、电子商务、体育产业等 [3]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9 11:1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15日13点30分在宁波公司会议室召开[4] - 网络投票9月15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5][6] - 审议议案包括回购注销股份、变更注册资本等[8]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15] - 股东登记时间为9月12日,地点在董事会办公室[18] 其他 - 特别决议议案为2、3.01、3.02[12] - 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19]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1:09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6]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1:07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9位董事全部出席[2] 议案审议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多份议案审议通过[2][3][5][6][7][8][9][10] - 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7][8]
牧高笛(603908.SH):上半年净利润4721.01万元 同比下降40.35%
格隆汇· 2025-08-29 10:40
财务表现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5亿元 同比下降27.45% [1] - 实现净利润4721.01万元 同比下降40.35% [1] 业务发展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中心持续投入运营 [1]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委员并提供资料[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工作要求 - 工作组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书面材料[10]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管前一至两个月提候选人建议[11] 建议与审议 - 委员会就提名或任免董事等事项提建议[7]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8]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人选提交股东会决议[8] 细则施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7]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募集资金使用原则 -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3]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专户管理[6] 协议签订与通知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人[7] 项目论证与变更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应重新论证项目[11]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地点,由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审议[21] - 拟变更募投项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相关内容,涉及关联交易等参照相关规则履行程序和披露[21][22] 资金使用决策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及时披露信息[12][13]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1]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等,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非经股东会依法决议,任何人无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7] 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超12个月,需为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不超12个月,仅限主营业务生产经营使用[15]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累计金额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16] 节余资金披露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8] 项目特殊情况处理 - 募投项目预计无法按期完成拟延期实施,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相关情况[23] - 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原因[23] 监督与披露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披露[25] - 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披露收益、份额等信息[27] - 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7]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一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 董事会在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人等报告结论性意见[28] - 独立董事经半数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鉴证报告[29] 内部管理 - 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内审机构至少半年检查一次[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