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牧高笛(603908)
icon
搜索文档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至少两名。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人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司 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 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会成员内直接选举产 生。 第七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 ...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牧高笛户 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 于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 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 分。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 ...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 1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当有需要定期披露 ...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 来,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牧高笛户外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 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控 股子公司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及公司分 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所确 定的审批程序。在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后,控股子公司 ...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修订)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和通知 15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3 | | 第二节 | 董 | 事 会 26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30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2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 | 财务会计制度 ...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在股东会就该事项进行 表决时,应当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 当回避; (五)公司董 ...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7]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8] 临时提案 - 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10]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延期取消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违规,超过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6]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6]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董事表决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16]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情况及提案表决结果[18]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0]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0]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同时失效[25] -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5]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 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 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 ...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为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决 定。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 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审计委员 1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 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做到事前审计, 专 ...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