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利达(60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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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2:03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1] - 拟聘任提前三个交易日向交易所备案[11] - 交易所无异议后可召开董事会聘任[12] 董事会秘书解聘 - 出现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2] - 空缺超三月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13] 培训要求 - 候选人培训不少于36个课时[15] - 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5] - 被通报批评等应参加最近一期后续培训[15] 惩戒措施 - 严重违规给予通报批评等惩戒[17] - 被认定不适合担任注销资格证书[17] - 特定事项解聘三年内不接受培训[17] 细则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9]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1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9]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1]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2:03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常务副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6] -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8] 工作流程与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例会每月月初召开[18] - 投资项目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实施[18]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签制度[19] 财务支出审批 - 重要财务支出由使用部门提报告,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19] - 日常费用支出由使用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19] 考核与奖惩 - 总经理考核原则上每年一次,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主持[28] - 总经理成绩显著有现金、实物等奖励形式[24] - 总经理失职失误,董事会可追究责任等[25] 其他规定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2:03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6]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6]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6]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17]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8][19][20][21]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2]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在拟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等三种情形下应当审计[22][23]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3]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24] 交易披露标准 - 一般交易(除提供担保外)满足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标准之一需及时披露[31][32] - 关联交易金额达到与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交易的相关标准应披露[35]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程序包括提供资料、审查编制、审核审阅、会议审议、组织披露[41][42] - 尚未公开重大事件传递、审核及披露流程为通知、呈报、敦促披露[43] - 对外披露信息程序为核对资料、草拟文件、合规审查、核准、公开披露[44] 其他关注事项 - 公司重大诉讼、仲裁等22种情形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需关注[28] - 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时,应了解影响因素并及时披露[3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52] 信息披露媒体与保密 - 公司指定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54] - 公司信息在其他媒体发布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54] - 未公开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漏[56]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7] - 公司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前控制知情者范围[5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60]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1]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2:0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和风险控 制,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是指公司内部 设立的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 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应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理、有效,实现 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标。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公司对其有实际控制 权的其他企业。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主要职责和权限 ...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2:03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属内幕信息[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出售或报废超30%属内幕信息[7]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签日常经营合同金额超营收50%且超1亿属内幕信息[9] 内幕知情人管理 - 内幕知情人含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10] - 内幕信息披露前填知情人档案并确认[13]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签名确认[15] - 董事会秘书登记备案,董事等配合工作[15] - 知情人档案和承诺书保存十年以上[19] 信息报备流程 - 知情人第一时间告知证券事务部,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7] - 证券事务部核实后经董秘批准向交易所报备[17] - 向控股股东等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21] 违规处理措施 - 5%以上股份股东及实控人违规致损公司可追责[27] - 定期查询知情人及其关系人买卖股票情况并问责报告[26] - 知情人违规致严重影响或损失公司将处罚赔偿并报备[26] - 知情人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7] - 违规使用内幕信息致损失依法赔偿,收益归公司[40] - 保密不当致泄露立即通知公司[41]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2:03
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公司间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2] 公司规范 - 公司与控股股东等人员、资产、财务分开,业务独立[3] - 关联交易按规定决策实施并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 - 公司不得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另有规定或决议除外[3] - 公司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等使用[3] 资金占用处理 - 发生资金占用要求制定还款计划并按期履行[4]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5] - 不能现金清偿可通过“红利抵债”等方式偿还[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2:03
公司股份与资本 - 公司于2015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59596.0158万元,当前股份总数为59596.0158万股[9][19]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9000万股,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占比51.11%[18]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26]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起诉[3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30%事项[49]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 -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8] - 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171] 其他事项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82]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12 12:03
委员会组建 - 公司于2025年12月制定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1] -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直接选举产生[7] 会议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五日发通知[8,9] -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特殊情况即时通知[9] 决议规定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1] - 决议表决一人一票,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12] 施行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2:03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2月修订,适用于多类人员与机构[1][3] 信息披露 - 国家、商业秘密信息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5][6] - 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应及时公告[6][8][9] 实施责任 - 制度由董事会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7] 业务办理 - 办理暂缓、豁免需登记,涉商业秘密多登记[8] 违规处理 - 违规处理人员公司将惩戒并保留追责权利[11]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2:03
担保审批规则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6][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9]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9]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及附件[14] - 财务部应按季度填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表并抄送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22] 担保责任与追偿 - 被担保方不能履约,公司应立即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2]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22]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对债务人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2] - 按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公司不承担超出份额外的保证责任[22]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责任人须向被担保人追偿[22] - 相关人员擅自越权签署或怠于履职致损失,公司有权追偿[22] 信息披露 - 参与担保部门和责任人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供资料[24] - 董事会应在决议后向交易所报送文件并披露信息[24] - 被担保人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情形应及时告知[24] - 子公司对外担保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申报并在决议当日通知披露[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