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6]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6]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6]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17]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8][19][20][21]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2]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在拟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等三种情形下应当审计[22][23]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3]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24] 交易披露标准 - 一般交易(除提供担保外)满足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标准之一需及时披露[31][32] - 关联交易金额达到与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交易的相关标准应披露[35]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程序包括提供资料、审查编制、审核审阅、会议审议、组织披露[41][42] - 尚未公开重大事件传递、审核及披露流程为通知、呈报、敦促披露[43] - 对外披露信息程序为核对资料、草拟文件、合规审查、核准、公开披露[44] 其他关注事项 - 公司重大诉讼、仲裁等22种情形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需关注[28] - 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时,应了解影响因素并及时披露[3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52] 信息披露媒体与保密 - 公司指定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54] - 公司信息在其他媒体发布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54] - 未公开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漏[56]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7] - 公司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前控制知情者范围[5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60]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1]
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