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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力(60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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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6-23 10:31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03.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9,570.0121万股的2.12%[7][33] - 授予价格为22.17元/股[7][46][47]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7][36] - 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2人[8][28] 限售与解除限售 - 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8][39]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30%,第二个为30%,第三个为40%[41] 激励对象分配 - 尤卫民获授95.00万股,占授予总数46.80%,占股本总额0.99%[34] - 张文泉获授30.00万股,占授予总数14.78%,占股本总额0.31%[34] 财务数据 - 股份支付费用总额约为4,528.93万元[76] - 2025 - 2028年各期会计成本分别为1,100.78万元、2,075.76万元、1,000.14万元、352.25万元[78] 未来展望 - 2025年底,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至少在两个领域取得客户通过验证并批量销售,高耐热树脂在潜江基地投产并在航空航天领域销售[54] - 2026年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销售量达1000吨以上,年底年产1万吨光学材料项目完成主体设备安装[54] - 2027年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销售量达3000吨以上,净利润达5000万元以上[54] 计划实施与变更 - 需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92]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91] - 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91]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需在60日内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94] - 若60日内未完成授予,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94] - 公司终止实施,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草案[101]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变更计划,不得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格[99]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发生《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终止实施[100] - 激励对象出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不再授予权益[100] - 公司应代扣代缴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103]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109]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注销[111]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况失去参与资格,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注销[115]
阿科力(603722) - 山西中诚(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2025-06-23 10: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8日,前身为无锡阿科力化工有限公司[13] - 2013年10月14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13] - 2017年9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上市[13] - 2017年10月25日,2170万股普通股股票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交易[13] - 公司持有2024年12月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9570.0121万元[14] 激励计划 - 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8][29]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等共计22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25][27]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22] - 公司将在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等[1][22]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31] 律师意见 - 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和条件[35] - 激励计划内容、程序、激励对象确定及信息披露义务均符合规定[35]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2025-06-23 10:30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审议通过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议案[1] -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完成香港子公司注册登记手续[1] - 2025年公司取得境外投资相关证书及备案通知书[2]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2025-06-23 10:30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7月9日13点30分在无锡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二楼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7月9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平台9:15 - 15:00[5][6] 议案相关 - 审议3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月24日已披露[8] - 议案1、2、3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10] 其他 - 股权登记日7月2日,A股代码603722,简称阿科力[16] - 会议登记7月2日9时至17时,在东港新材料产业园公司会议室[19] - 联系电话0510 - 88263255,传真0510 - 88260752,联系人常俊[20] - 临时提案需会议召开前十日提交[19] - 各议案已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8] - 股东会召开五日以前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会议资料[9]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3 10:30
会议情况 - 无锡阿科力科技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9名董事全出席[2] 议案表决 - 三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表决6票同意,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6][7][10] - 《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9票同意[13] 关联回避 - 尤卫民、张文泉、潘萍为关联董事,表决时回避[5]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6-23 10:16
激励计划合规性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规定[1]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1] -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2][3]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5%以上股份股东等[3] -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 其他要点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3] - 实施激励计划可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利于公司发展[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布核查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5]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2025-06-23 10:16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激励对象共22人[1] -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203万股,占公告日股本总额2.12%[1] - 尤卫民获95万股,占授予总数46.80%[1] - 其他16人获61万股,占授予总数30.05%[1]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6-23 10:16
激励计划 - 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 - 考核范围含董事、高管等人员[4][5]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7][11] 业绩目标 - 2026年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销售量达1000吨以上[8] - 2027年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销售量达3000吨以上[8] - 2027年净利润达5000万元以上[8] 项目进度 - 2026年底年产1万吨光学材料项目完成主体设备安装[8] 考核流程 - 被考核对象可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了解结果[14] - 有异议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10个工作日内复核[14]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5-06-20 08:00
理财赎回 - 赎回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1000万元,获本金及收益1005.561111万元,实际收益5.561111万元[2][4][7] 理财安排 - 公司对不超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2] 理财数据 - 2025年3月21日买该产品,期限91天,年化收益率2.65%[3][7] - 最近12个月投入44000万元,收回30500万元,收益113.21万元,未收回13500万元[7] - 最近12个月单日最高投入14500万元,占最近一年净资产15.57%[7] - 已使用理财额度13500万元,未使用6500万元,总额度20000万元[7]
阿科力: 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3 10:41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审议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6月13日举行 [3] - 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公告,载明召集人、日期、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3][4]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13:00在公司办公楼召开,网络投票时段为当日9:15-15:00 [4] 出席会议人员与资格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共计53人,代表股份35,553,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5% [5] -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 [5] - 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会议审议通知所列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无新增临时提案 [5][6] - 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票35,536,414股,占比99.95%,中小投资者同意票754,050股,占比97.83% [6] - 其他议案得票率均超98%,中小投资者投票比例介于14.25%-25.81% [6][7][8]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