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科力(60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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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建设项目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公告
2025-06-30 09:00
项目进展 - 2025年6月4日公司邀请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审[1] - 年产20000吨脂肪胺扩建等项目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审并备案[1] - 项目进入正式生产阶段且有合格产品成功产出[1] 业绩影响 - 项目正式生产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1] - 产品销售及业绩存在不确定性[1] 未来展望 - 预期产能释放到全面达产尚需一定时间[1] - 产能释放过程可能受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1]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6-30 09:00
激励计划修订 - 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内容作部分修订[1] 合规情况 - 激励计划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规定,未侵犯股东利益[1]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2][3] - 激励对象无违规情形,首次授予不包括特定人员[4]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计划[4] 实施意义与决策 - 实施激励计划可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公司效率[5] - 修订程序合法合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6]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30 09:00
会议信息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通知6月25日发出[2] - 9位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2] 议案表决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三议案分别获相应票数通过,部分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4][5][6][7]
阿科力(603722):公告点评:发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COC/COP产品即将批量化销售
光大证券· 2025-06-24 06:42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公司“增持”评级 [4][6] 报告的核心观点 - 6月23日晚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20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2.17元/股 [1] - 股票激励计划以COC/COP业务进度考核,预示该产品2025年有望批量化销售并后续放量 [2] - COC千吨级产线24Q3试生产,现处批量稳定性测试阶段,下游认证较顺利但有批次稳定性问题 [3] - 考虑聚醚胺产品盈利能力弱,下调2025 - 2026年盈利预测,新增2027年盈利预测,预计2025 - 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21/1.06/2.24亿元 [4] 财务数据总结 盈利预测与估值简表 - 2023 - 2027年预计营业收入分别为5.37/4.66/5.22/7.50/11.08亿元,增长率分别为 - 24.73%、 - 13.14%、11.91%、43.70%、47.75% [5] - 2023 - 2027年预计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24/ - 0.20/0.21/1.06/2.24亿元,增长率分别为 - 80.10%、 - 182.15%、 - 、399.01%、110.80% [5] 利润表 - 2023 - 2027年预计营业收入分别为5.37/4.66/5.22/7.50/11.08亿元,营业成本分别为4.57/4.32/4.51/5.60/7.47亿元等 [11] 现金流量表 - 2023 - 2027年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分别为0.43/0.84/0.21/1.60/3.16亿元等 [11] 资产负债表 - 2023 - 2027年预计总资产分别为9.33/12.57/12.24/13.91/16.52亿元等 [12] 盈利能力 - 2023 - 2027年毛利率分别为14.8%、7.2%、13.5%、25.3%、32.5%等 [13] 偿债能力 - 2023 - 2027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8%、26%、23%、25%、26%等 [13] 费用率 - 2023 - 2027年销售费用率分别为1.53%、1.50%、1.50%、1.50%、1.50%等 [14] 每股指标 - 2023 - 2027年每股红利分别为0.20/0.10/0.09/0.44/0.94元等 [14] 估值指标 - 2023 - 2027年PE分别为164、 - 、200、40、19 [14]
阿科力: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3 17:09
公司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进展 -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阿科力(香港)有限公司 [1] - 2024年11月29日完成香港子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取得《公司注册证明书》和《商业登记证》 [1] - 近期取得江苏省商务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证号N3200202500777)和无锡市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2025-85) [1] 相关公告披露 - 公司已披露《关于香港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及后续进展公告 [1] - 公告强调内容真实性,董事会承担法律责任 [1]
阿科力: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6-23 17:09
公司激励计划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生产)人员及子公司核心人员,但不含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及其直系亲属 [2] - 激励计划考核期为2025-2027年,分三个解除限售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需达成相应业绩目标方可解锁 [2][3] 考核目标与指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目标:在光学材料、医用材料、镜头领域中至少两个领域取得客户验证并实现批量销售 [2]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目标:年产1万吨光学材料(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项目完成主体设备安装 [3]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7年)目标:净利润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股权激励影响)为计算依据 [3] 考核机制与流程 - 考核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由董事会领导,人力资源部具体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督 [2][4] - 个人绩效考核与公司业绩目标挂钩,若考核合格则按比例解锁股票,不合格则回购注销 [3][4] - 被考核对象可对结果提出异议,通过人力资源部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后者需在10个工作日内复核 [4] 实施保障 - 考核数据由财务部提供并确保真实性,人力资源部汇总材料并提交董事会最终确定解锁资格 [2][4] - 本办法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确保合规性 [4]
阿科力: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3 16:5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1] - 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及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法律法规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1] 激励计划限制性条件 - 公司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包括: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6个月内未按法规进行利润分配等 [1] - 激励对象不得参与的情形包括:12个月内被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被处罚或市场禁入、不符合《公司法》董事及高管任职资格等 [1] 激励对象范围与资格 - 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2] - 激励对象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要求,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激励计划目的与影响 - 通过股权激励建立员工与股东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 [2] - 计划有助于提高公司生产效率与长期发展水平,且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
阿科力: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3 16:54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在公司办公楼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6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 [1] - 公司董事共9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其中董事何旭强、独立董事高烨以通讯方式出席 [1] - 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联董事尤卫民、张文泉、潘萍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6票全票通过 [2]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6票全票通过 [2] - 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 董事会授权事项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13项具体事宜,包括确定激励对象资格、调整股票数量与价格、办理股票授予与解除限售等 [3] - 授权范围涵盖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行政审批、变更公司章程等全流程事项 [3] - 授权期限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3] - 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6票全票通过,尚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 [3] 临时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全票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 [4] - 会议通知已同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及上交所网站 [4]
阿科力: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23 16:54
股东会召开基本信息 - 股东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7月9日13点30分,地点在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二楼会议室 [1] -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9日9:15-15:00,其中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1] 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议案包括《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授权事宜 [2] - 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已在交易所网站披露 [2]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包括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2] 股东投票注意事项 - 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使用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3]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表决权数量为全部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优先股的总和,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3] - 同一表决权通过不同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 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证券代码603722)有权出席 [4] - 出席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4] 会议登记方法 - 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日9时至17时,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新材料产业园) [4] - 登记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身份证等材料,法人股东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 [4] 其他事项 - 会议联系方式、费用及临时提案等事项未在公告中详细说明 [5]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未作具体指示的由受托人自行表决 [6]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5-06-23 10:31
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466,250,060.83元,2023年为536,763,980.64元,2022年为713,094,612.12元[6]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651,067.54元,2023年为23,920,372.62元,2022年为120,173,669.63元[6]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31,064,509.90元,2023年末为761,269,572.82元,2022年末为759,450,670.49元[6] - 公司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024年 -2.53%、2023年3.18%、2022年17.18%[6] 激励计划 -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9,570.0121万股的2.12%[2][8] - 激励对象共计22人,包括董事、高管等[11] - 尤卫民获授限制性股票95万股,占授予总数的46.80%,占股本总额的0.99%[15] -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每股22.17元[1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9] - 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20]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23]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30%,第二个为30%,第三个为40%[24] - 激励对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为公司和激励对象最近均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27][28][30] -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为公司和激励对象最近均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且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31][33][34] -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34] - 2026年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的销售量需达到1000吨以上[34] - 2026年底年产万吨光学材料项目完成主体设备安装[35] - 2027年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销售量达3000吨以上,净利润达5000万元以上[35] - 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总额约为4528.93万元[56] - 2025 - 2028年各期会计成本分别为1100.78万元、2075.76万元、1000.14万元、352.25万元[57] - 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费用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影响但不大[57] - 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费用增加[57]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限制性股票按规定程序和解限售比例全部解除限售;不合格则对应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36] -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规定范围内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价格[49] - 公司将在限售期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52]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方可实施[71] - 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对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71] - 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71]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否则计划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75] 其他 -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7人[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70.0121万元[3]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时,有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公式[58][59][60][63][64][65] - 公司终止实施激励计划,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79,80] - 公司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注销[89,90]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出现合并、分立情形,激励计划正常实施[91]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负面情形,失去参与资格,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注销[92,94] - 激励对象因不同原因离职或身故,有不同的限制性股票处理方式[93][94][95][97] - 公司具有对激励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可对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回购注销股票[81]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及财务资助[82] - 公司与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或协议发生争议,应先协商沟通,60日内未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99] - 上网公告附件包含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100] - 公告日期为2025年6月24日[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