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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激光(60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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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0:4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 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织与行为,规范 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的职权、职责、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文件。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0:47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 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如发现异常 情况,及时提请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 其它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 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0:4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董事会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制定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0:4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浙 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公司及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 金往来适用本制度。以下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 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0:4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在董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基本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3 年以上从事金融、财务审计、工商管理、 法律或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二)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 金融等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履行职责; (四)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和语言表 达能力。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0:4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 财务收支与业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 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部应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 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 (一)具有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税收法规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二)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 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 部审计对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 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三)掌握内部审计准则及内部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0:4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告 (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 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 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 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独立、客 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1 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 (三)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由于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 由于其他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0:4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 关系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关系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浙江京华激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10:4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修订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Jinghua Laser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城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邮编:312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851.68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0:4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机制,防范投资 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监 管指引第5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以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实物资产、股权以及专利权、商 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股权投 资和债权投资等,如投资兴办经营实体、增资扩股、委托贷款、委托理财、购买 股票或债券等。 第四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循国家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