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杉锂业(60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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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杉锂业: 永杉锂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4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股票简称永杉锂业,代码603399,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曾用简称新华龙、吉翔股份 [1] -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韬,证券事务代表王伟超,办公地址分别位于辽宁省凌海市和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1] - 报告期末总资产33.06亿元,较上年度末36.67亿元下降4.6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未披露具体数值 [1] 财务表现 - 报告期营业收入23.92亿元,较上年同期33.51亿元下降28.63% [1] - 利润总额亏损1.88亿元,上年同期盈利0.96亿元,同比下降296.4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44亿元,上年同期盈利0.67亿元,同比下降315.62%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1.64亿元,上年同期亏损0.08亿元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6亿元,上年同期为1.91亿元,同比下降328.79% [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50%,较上年同期3.65%减少12.15个百分点 [1]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28元/股,上年同期为0.13元/股,同比下降315.38% [1] 股东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4,393户,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2][3] - 前十大股东中,平潭永荣致胜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468.61万股)、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351.64万股)为境内非国有法人 [2] - 宁波炬泰持有股份存在质押情况,上海钢石持有股份存在质押和标记情况 [2] - 宁波炬泰与上海钢石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其余股东关联关系未知 [2] 重要事项 - 报告期内公司未披露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也未发生对未来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5]
永杉锂业: 永杉锂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42
董事会决议事项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 全体7名董事出席并表决通过全部议案 [1] -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 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1]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根据新《公司法》及配套制度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2] -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 删除监事会章节 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增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 [4] - 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公司股份总数由515,380,649股减少至512,290,649股 注册资本相应减少至512,290,649元 [2][3] 管理制度修订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4] 风险管理措施 - 为应对碳酸锂及原材料价格波动 公司提高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 [5] - 套期保值品种扩展至碳酸锂、纯碱和烧碱 合计投入保证金额度未明确具体金额(原文表述为"不超过人民币万元") [5] - 交易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 保证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5] 股东大会安排 - 定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主会场位于辽宁凌海 分会场位于湖南长沙 [5] - 会议将审议取消监事会、章程修订、套期保值等需股东大会批准的议案 [2][4][5]
永杉锂业: 永杉锂业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42
公司治理调整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 全体3名监事均参与表决 [1]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议案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能 相关调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 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同步废止 过渡期内监事会继续履行法定监督职责 [1][2] 财务报告审议 - 监事会全票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报告编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风险管理措施 - 为应对碳酸锂及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提高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规模 [2] - 套期保值业务覆盖碳酸锂、纯碱和烧碱品种 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2] - 单日最高合约价值限额10亿元人民币 额度可在12个月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2]
永杉锂业(603399) -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4:2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7月3日获批发行633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2290649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512,290,649.00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东与股权 - 锦州新华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持股5000万股,股份比例41.66%[13] - 郭光华设立时持股4650万股,股份比例38.74%[13] - 董晓军设立时持股50万股,股份比例0.42%[1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六种除外情形,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且3年内转让或注销[19][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2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6]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进行审计或评估[58]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7]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57] - 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5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3] 董事会相关 -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59] - 累积投票制下,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60] - 董事当选人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6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7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78]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7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0] 独立董事与专门委员会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8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8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9]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9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等事项[9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0]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00] -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时,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一次,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1] 其他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0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0] -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28]
永杉锂业:9月10日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日报网· 2025-08-25 12:45
公司治理调整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
永杉锂业:8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5 12:04
公司治理 - 第五届第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等文件 [1] 财务表现 - 2025年1至6月营业收入构成中钼业务占比74.19% [1] - 锂业务收入占比为25.81%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54亿元 [1] 行业动态 - A股市场成交额连续8天突破2万亿元 [1] - 券商行业启动秋季招聘计划 [1]
永杉锂业(603399.SH):上半年净亏损1.44亿元
格隆汇APP· 2025-08-25 11:25
财务表现 - 报告期营业收入23.92亿元 同比下降28.63% [1]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1.44亿元 同比下降315.62% [1] - 扣非净利润亏损1.64亿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0.28元 [1]
永杉锂业(603399) -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6] 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0] 投票与登记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8]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3]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3] -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需出示相应证明材料[15]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17] - 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记载多项内容,相关人员需签名[19]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执行结果向股东会报告[25]
永杉锂业(603399) -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2次,须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4] 会议决议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对外担保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0]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2] 议案相关 - 议案由董事会秘书搜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提出,提请董事会讨论决议[8] 执行与检查 - 议案决议后由总经理组织落实并汇报,董事会督促检查[14] 会议记录 - 记录包含会议信息,出席人员须签名,不得修改,保存不少于十年[17] 闭会职权 - 闭会期间董事长和总经理按章程行使职权[19] 规则说明 - “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与法规章程不一致以上述规定为准[22] - 规则自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永杉锂业(603399) - 永杉锂业关于调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5-08-25 10:31
套期保值业务调整 - 2025年4月15日同意开展,原保证金不超10000万元[2] - 2025年8月25日调整保证金至不超20000万元[3] 业务参数 - 投入保证金不超20000万元,最高合约价值不超100000万元[3] - 交易期限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内[4] 业务相关 - 资金为自有资金,通过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合约交易,有4种类型[3] - 存在6种风险,已建立管理制度和5条风控措施[7] - 按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处理[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