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杉锂业(603399) -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永杉锂业永杉锂业(SH:603399)2025-08-25 10:3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2次,须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4] 会议决议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对外担保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0]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2] 议案相关 - 议案由董事会秘书搜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提出,提请董事会讨论决议[8] 执行与检查 - 议案决议后由总经理组织落实并汇报,董事会督促检查[14] 会议记录 - 记录包含会议信息,出席人员须签名,不得修改,保存不少于十年[17] 闭会职权 - 闭会期间董事长和总经理按章程行使职权[19] 规则说明 - “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与法规章程不一致以上述规定为准[22] - 规则自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