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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科技(603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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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科技(603382) -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03 11:3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7]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日内公告[8]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日内披露[9] - 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并公告[10] - 买卖股票后2日内向相关人员申报信息并公告[13] 交易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1] 个人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后2日内申报和更新个人信息[13]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日内申报和更新[13] 制度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管股份数据信息[1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改[18]
海阳科技(603382) -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内幕信息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3] 内幕信息范围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范围[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范围[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范围[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范围[5]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6] 重大事项要求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9] 档案管理 - 相关主体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并分阶段送达公司[10] - 董事等应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及变更情况报送[11]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2]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2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9] 其他规定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制度与其他规定冲突或未作规定时按其他规定执行[21] - 公司成立于2025年12月3日[22] - 内幕信息事项采取一事一记方式记录[24] - 填报获取内幕信息方式包括会谈、电话等[25]
海阳科技(603382) -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相关程序并披露[11]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需披露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关联交易豁免情形 - 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9]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可免于审议和披露[8] -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8] - 公司按与非关联人同等交易条件,向特定关联自然人提供产品和服务可免于审议和披露[8] - 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等可免于审议和披露[8] - 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等可免于审议和披露[8]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应超投资额度[17]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的,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7] 股东会关联交易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4] - 关联股东发现召集人未披露关联交易及关联关系,应在股东会召开前5日主动声明[14] 财务资助与担保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且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的情形除外[1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与董高人员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关联交易,应对外披露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控股子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20] 披露与制度规定 - 公司应按上交所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有关内容[23] - 公司需披露关联交易协议订立、变更等情况及定价依据[23]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不足”“不满”不含本数[25] - 制度与其他规定冲突时按国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5] 公司与日期信息 - 公司为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 - 日期为2025年12月3日[26]
海阳科技(603382) -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且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员[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4] 交易决策权限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满足比例和金额要求[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9]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会[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属关联交易[12]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等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并提建议[5] 董事长与会议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1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6]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前3个工作日[17] - 变更会议事项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参与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9]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20]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4]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记录应含召开日期等内容,秘书可视情况制作纪要和决议文件[25] - 与会董事需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否则视为同意[25] - 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表决异议并记载可免责[26]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知情人员需保密[2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26] 其他 - 董事会设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30]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2]
海阳科技(603382) -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4]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延期取消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在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违规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2] 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选两名以上独董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9]
海阳科技(603382) -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资金占用制度 - 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 - 资金占用含经营性、非经营性及证监会认定内容[3] 管理监督机制 - 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管理[9] - 审计委员会日常监督和管理[10] 违规处理措施 - 对控股股东股份实施“占用即冻结”[13] - 违规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和处分[16]
海阳科技(603382) -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审计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等多项职责[6] 内部审计人员与报告频率 - 公司专职审计人员不少于一人[5]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7] 内部审计时间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审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8] - 内部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7]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与销毁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为十年[10] - 审计档案销毁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经董事长签字[10] 内部控制相关 - 董事会应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1] -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1]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相关报告[21]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23] 特定事项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5]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重要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重要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
海阳科技(603382) -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 - 年度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13]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4]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特殊情况处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6]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6] 信息披露范围 - 公司应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0] 信息披露标准 - 公司信息披露标准遵循《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10] 股东信息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披露[18]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草案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3] - 重大事件信息由董事等报告,董事长督促董事会秘书披露临时报告[24] - 其他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编写,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后发布[24] -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需经部门核对、办公室草拟、秘书审查、董事长核准等程序[24] 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连带责任[27]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协调组织具体工作[27] 职责分工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起草编制报告和公告,报送和发布信息[27]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30]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30]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承担应披露信息报告责任[31] 股东配合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2] 会计师事务所解聘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具体原因和其陈述意见[34] 保密措施 - 公司对未公开重大信息采取严格保密措施[35] 暂缓或豁免披露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特定信息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39] 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档案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3] 保密义务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知情人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45] 违规处罚 - 违反制度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或知情人将被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46]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47]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47]
海阳科技(603382) -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时,股东表决权数为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数乘积[2] - 多轮选举每轮重新计算投票表决权[6] - 投票仅投同意票,总数多于累积票数无效[7] 投票选举规定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按对应人数算表决权[8] - 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未累积表决权半数当选[11] - 恶意收购当选董事得票需超四分之三[11] 特殊情况处理 - 候选人得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11] - 当选人数不足按规定补选或再次召开股东会[12] 细则生效与解释 - 实施细则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4]
海阳科技(603382) -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管理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3]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5] 沟通方式与要求 - 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设联系电话等并专人负责[6] - 官网开设专栏,利用公益平台开展活动[6] - 制定重大方案与投资者充分沟通[6] 会议安排 - 特定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报后开业绩说明会[8][9] - 每年年报披露后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6] 人员与档案管理 -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1] - 从事人员需具备素质技能,可定期开展培训[12]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记录活动情况[12] 其他规定 - 活动中不得违法违规,与相关方沟通前要求签承诺书[11][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2] - 投资者现场参观需提前3天预约登记[1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