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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科技(603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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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科技(603382) -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16 10:30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6月30日发布通知[6] - 股东大会于7月16日14:00在公司东四楼大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8]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364299股,占比26.6835%[9]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8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428419股,占比14.5811%[9] -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0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4792718股,占比41.2646%[9] 议案审议结果 -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等议案》,同意74721518股,占比99.9048%[14] - 反对55900股,占比0.0747%;弃权15300股,占比0.0205%[14] -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14]
海阳科技: 海阳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08 08:07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会议时间定于2025年7月16日14点00分 [3] - 会议地点为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海阳西路122号公司东四楼大会议室 [3] - 投票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3] 会议议程安排 - 主要环节包括股东签到登记、议案审议、股东发言提问、投票表决及结果统计 [3] - 现场发言实行预约制 每位股东限时5分钟 总发言时长控制在30分钟内 [2] -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 可选择"同意/反对/弃权" 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不得重复 [3] 核心议案内容 - 公司注册资本由13,593.8468万元增至18,125.1368万元 因完成IPO发行4,531.29万股A股 [4] - 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需同步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4] - 章程修订涉及6项条款 包括明确IPO发行时间(2025年6月12日上市)、股本总额(18,125.1368万股)等关键信息 [6][7] 公司治理事项 - 法定代表人条款修改为"由董事会选举的董事担任 辞任董事即视为辞任法定代表人" [6] - 股东大会聘请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进行全程法律见证 [3] - 修订后章程需提交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8]
海阳科技(603382) - 海阳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7-08 08:00
上市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4531.29万股[13] - 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14] - 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14] 股本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13593.8468万元变更为18125.1368万元[13] - 公司股份总数由13593.8468万股变更为18125.1368万股[13]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2025年7月16日14点召开[9] - 地点为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海阳西路122号公司东四楼大会议室[9]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9] - 交易系统与互联网投票平台有不同投票时间[10] - 股东发言及回答问题各不超五分钟,总发言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6]
股市必读:海阳科技(603382)7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24.61万元,占总成交额15.39%
搜狐财经· 2025-07-06 19:25
交易信息 - 截至2025年7月4日收盘,海阳科技报收于30.95元,下跌1.4%,换手率9.54%,成交量3.39万手,成交额1.06亿元 [1] - 7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24.61万元,占总成交额15.39%,游资资金净流入638.93万元,占总成交额6.05%,散户资金净流入985.69万元,占总成交额9.34% [1][3] 公司公告 - 公司决定使用2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大额存单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1][3] - 该资金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5.21亿元,扣除费用后净额为4.61亿元 [1] - 投资产品为单位人民币三个月大额存单,预计年化收益率0.90%,预计收益金额45万元,起息日为2025年7月4日,到期日为2025年10月4日 [1][3] - 公司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同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 本次现金管理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和募投项目正常运转 [1]
海阳科技: 海阳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4 16:22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公司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进行现金管理,预计年化收益率0.90%,预计收益金额45万元,产品期限为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10月4日 [1][5] - 现金管理目的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 [3] - 资金来源为IPO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7,000万元,已存放于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 [3] 审议程序 - 该事项已经2025年6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额度不超过22,000万元,期限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2][6] - 保荐机构出具同意核查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6] 产品特征 - 投资产品为中国银行三个月大额存单,属于固定利率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要求 [5][6] - 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行为,到期资金将归还至专用账户 [5] 经营影响 - 该操作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转和主营业务发展,可通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 [7] - 现金管理产品将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在财务报表列报 [7]
海阳科技(603382) - 海阳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5-07-04 11:00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4531.29万股,发行价11.5元/股,募资总额5.210984亿元,净额4.606722亿元[5] 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可用不超2.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2][9]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2亿元,产品为大额存单[4][5] - 预计年化收益率0.90%,预计收益45万元[6] - 起息日2025年7月4日,到期日2025年10月4日[6]
趋势研判!2025年中国改性尼龙行业发展历程、产业链、市场规模及前景展望:下游应用领域持续拓展,改性尼龙规模突破百亿元[图]
产业信息网· 2025-07-01 01:10
改性尼龙行业概述 - 改性尼龙是通过添加填料或增强剂对尼龙进行改性处理的工程塑料,具有优异机械性能、耐热性和加工性能,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器及机械制造等行业 [1][5] - 改性方式包括填充改性、共混改性、交联改性、形态控制和层化处理,主要产品包括增强尼龙、阻燃尼龙、透明尼龙、耐磨尼龙等 [3][5] - 材料特性包括高强度、高机械模数、耐磨损、耐疲劳、耐化学药品、抗电性、耐燃性及尺寸安定性佳 [7] 行业发展历程 - 中国改性尼龙行业始于20世纪70年代,早期依赖进口技术和原料,应用集中在纺织、机械零件等传统领域 [8] - 90年代家电、汽车等行业兴起推动需求增长,企业开始引进国外技术实现玻纤增强尼龙、阻燃尼龙国产化 [8] - 2010年后进入技术创新阶段,产品向高性能、多功能、绿色化发展,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参与全球竞争 [8] 市场规模与增长 - 中国改性尼龙市场规模从2017年41.76亿元增长至2024年102.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13.62% [1][17] - 全球市场规模从2017年89.99亿美元增长至2024年156.73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8.25% [16] - 中国尼龙产量2024年达459万吨,同比增长6.25%,为改性尼龙提供坚实原料保障 [12] 产业链结构 - 上游为尼龙基础材料(二元酸、二元胺)和改性添加剂,中游为各类改性尼龙产品,下游应用于电子电器、汽车部件、机械工业等领域 [10] - 汽车领域需求显著,2023年中国汽车产量突破3000万辆,2025年1-5月产销量同比分别增长12.7%和10.9%,轻量化趋势推动以塑代钢 [14] 竞争格局 - 行业呈现"大企业主导高端市场、中小企业深耕细分领域"格局,技术壁垒和下游认证为核心竞争要素 [20] - 主要企业包括金发科技、恒申新材、神马股份等,其中金发科技2024年改性塑料营收320.75亿元(+18.95%),恒申新材化工营收17.46亿元(+19.51%) [20][23][25] 技术发展趋势 - 高性能增强:晶须增强和碳纤维增强技术提升力学性能,应用于汽车、航空航天 [27] - 合金化:与聚烯烃、弹性体等复合改善韧性、降低吸水性 [28] - 纳米技术:纳米填料提升刚性、耐磨性及阻燃性,应用于电子封装等领域 [29][30] - 环保阻燃:无卤阻燃尼龙(磷系、氮系)替代传统卤系阻燃剂 [31] - 功能性拓展:防静电、导电及磁性尼龙满足电子设备、矿山机械需求 [32] - 综合技术整合:结合3D打印、智能制造实现精细化开发与场景定制化 [1][33]
海阳科技: 海阳科技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6-29 16:1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aiyang Technology Co, Ltd [2] - 注册地址为泰州市海阳西路122号,注册资本为18,125.1368万元人民币 [3] -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获证监会注册,首次公开发行4,531.29万股普通股,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2] - 公司由江苏海阳化纤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2021418505860 [2] 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为18,125.1368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6] - 发起设立时总股本为11,248.8468万股,由88名发起人认缴 [5]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4]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 [10]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研发、制造、销售有机化学品、化纤原辅材料、锦纶帘子布、涤纶帘子布等 [4] - 其他业务涵盖仓储服务、进出口贸易、技术服务、有形动产租赁等 [4] - 经营范围可根据发展需要经核准后调整 [4]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 [50]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61]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 [13]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担任 [3] 股东大会机制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 [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2]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需单独计票 [3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4]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5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6] -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50] 利润分配政策 - 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发展阶段差异化设定 [65] -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出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66] - 调整股利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9]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时应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现金股利 [69]
海阳科技: 海阳科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9 16:17
公司注册资本和类型变更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31.29万股[1] - 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由13,593.8468万元增至18,125.1368万元[1] - 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1] - 股票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1] 公司章程修订 - 章程名称由草案变更为正式版《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 - 明确记载IPO发行4,531.29万股及2025年6月12日上市日期[2] - 注册资本条款更新为18,125.1368万元[2] - 法定代表人条款修改为董事辞任即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2] - 总股本条款明确为18,125.1368万股普通股[2] - 章程生效条款调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3] 后续程序安排 - 章程修订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 - 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5] - 授权有效期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5]
海阳科技: 海阳科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9 16:1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31.29万股,发行价格为11.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2109.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未披露)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开设的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27日,公司共开立4个专项账户,分别存放于中国银行泰州分行(账号458582470261)、中国建设银行泰州新区支行、江苏银行泰州海陵支行(账号16270188000322066)、交通银行泰州新区支行 [2] - 账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主要由于部分发行费用未支付及银行利息收入、手续费影响 [2] - 专项账户资金用途包括年产10万吨改项目(一期)、年产4.5万吨高模低缩涤纶帘子布智能化技改项目 [2] 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方包括公司(甲方)、开户银行(乙方)、保荐机构(丙方),专户仅限募集资金使用 [4] - 保荐机构可指定代表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每月15日前)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5]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公司需立即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5] - 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未配合调查时,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账户 [5] - 江苏银行泰州分行额外约定:资金提取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用款申请及用途证明,银行有权拒绝不符合募集用途的划款指令 [7][8]